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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0 14:06 | 林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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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左營分局四海派出所警員楊國瑞於96年7月4日上午11時30分許擔服巡邏 勤務,接獲本市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社工員郭俊明先生陪同家庭暴力被害人張○富到派出所報案,因楊員先前就曾處理過張先生與其越籍太太間之家庭暴力案件,並以紙筆與聾啞之張先生溝通十餘小時,故楊員對於張先生之家庭狀況較派出所內其他同仁瞭解許多,因此本次張先生再度報案,為減少其耗費漫長之時間重新敘述案情,主動積極協助社工員及手語翻譯耐心
與受害人張先生溝通,進行筆錄與製作家庭暴力與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紀錄(通報)表,雖已過了12點退勤及延誤中午用餐時間,楊員仍放棄休息,直至14時許,方才將此一需要透過社工員及手語翻譯人員才能處理之案件受理
完備。
二、楊員雖已超出值勤時間,且對於原非渠應受理之聾啞家庭暴力案件主動積極協助受害人進行通報,為身心障礙人士提供無障礙之報案程序,楊員謙稱僅是做到警察維護社會公益的一小環節而深感欣慰,本案經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於近日來文表揚。
與受害人張先生溝通,進行筆錄與製作家庭暴力與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紀錄(通報)表,雖已過了12點退勤及延誤中午用餐時間,楊員仍放棄休息,直至14時許,方才將此一需要透過社工員及手語翻譯人員才能處理之案件受理
完備。
二、楊員雖已超出值勤時間,且對於原非渠應受理之聾啞家庭暴力案件主動積極協助受害人進行通報,為身心障礙人士提供無障礙之報案程序,楊員謙稱僅是做到警察維護社會公益的一小環節而深感欣慰,本案經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於近日來文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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