佇立海邊的燈塔指引著迷航的船隻靠岸的方向,110、113專線電話守護救渡了無數徬徨無助的人兒。94年10月7日11時一上班簽到完畢,見兩名身材面貌姣好女子帶著一名瘦弱婦人至本隊,兩女子表明是分局女警並說:「該女子10時許於建國南路一家早餐店內冰箱翻找物品,行為粗暴且經勸阻不聽,老闆因而打電話至110報案請求處理;經到場處理,發現其為瘖啞身心障礙人士,且於其身上未找到可供找尋家屬之資料,故送至貴隊保護」。聽完兩名分局女警陳述,請其填寫相關表格後,帶著該瘖啞且動作些微遲緩之婦人至收容室旁沙發坐下並奉上溫茶水。


眼前婦人安靜的坐在沙發上,無法想像在此刻前她的粗暴模樣,此刻的安靜是否是她前一刻體力耗盡的調息,還是本隊環境、人員給予她如家一般安全、祥和的感覺而安靜下來;揣測著她靜默的因素,以因應突來之狀況。


遇到瘖啞又不會寫字之迷婦,對我來說可是頭一遭,拿著筆試圖引領她寫下隻字片語,無奈她不解我的心;嘗試著跟她比手畫腳,她依然不懂我的意。抬頭望向時鐘,已近午時,為她料理中餐,用餐時她專注享受著食物,沒讓一粒米掉落桌上,碗盤也吃得乾淨。一名身心障礙者能有如此嚴謹的用餐行為是我前所未見。心想她必定有很照顧她的家人,她的家人也必定心急的找尋著她。整理好該婦人桌上餐盤,思索著如何為她找尋回家的路?


拿起電話撥至該婦人迷失地之鄰近派出所詢問是否有家屬報案並至警政署查詢人口網站比對,均無所獲;致電警察廣播電台請求廣播協尋;填寫協尋單傳真警察局勤指中心請求通報台北縣市警察單位協尋;至電腦網站下載該女迷失地一帶之安養機構,一一電話詢問有無照護對象走失,亦均無線索。


我使盡方法,將該瘖啞婦人協尋家屬的訊息傳播在台北縣市每個角落裡。我體悟到該婦人除了靠警察人員的訊息相通報外,返家之路遙遙,想到此加深了幫她找到家人的信念。


我一分一秒的期待著,期待、等待中有數通詢問電話,雖然來電者尚未捎來其家屬訊息,但對於一紙通報引起的迴響已覺感動,感動到勤務指揮中心認真落實的將協尋訊息通報各單位,感動到基層警察人員不只重視大案,對於為民服務之事項亦盡責任事,我相信該婦人能找到回家的路-因為有一群負責盡職的警察在幫她找尋家人。


信念、盡職能創造奇蹟,下午5時仁愛路派出所傳來佳音,家屬報案找尋的對象與本隊保護中之瘖啞婦人相符,經與報案人聯繫,確認相符後,感謝奇蹟的牽引者,該婦人在眾警察人員的努力下終於找到她的家人。此時心境如中彩券般喜悅,我也不顧慮該婦人之瘖啞狀態,將她家人要來帶她回家的訊息與她分享。


天色已暗又到了晚餐時刻,我依舊幫其打理飯菜,她依舊靜默拘謹的享用食物。食用間該婦人之姐夫與其友人進來,兩人唯恐她挨餓未食帶來二袋食用品,對她關照之情表露無疑,兩人與我圍在婦人旁看著她不急不徐的進食,也聊著她的歷史,經瞭解:該婦人48年次,先天性身心障礙,父母歿後即由姐姐照顧,姐姐一直在她身邊照顧她沒有離開過,因大陸有事需前往,其姊夫又因需上班無法在家照顧她,故委託陪同前來之友人幫忙照顧,沒想到其姊夫出門上班,照顧她的友人未到前她就自己開門外出迷路。了解該婦人生活背景後,讚許其一家人及朋友相扶相持之情誼難能可貴,也讚許其姐姐教導得宜,讓她能自理自己的生活。


婦人餐畢,請其姊夫填寫相關表格及告知防走失手鍊之申請方式後送他們出門,其姊夫及友人出門前再三表達謝意。


送走該婦及其家人後已近下班時間,返回座位整理相關表格,在旁同事笑稱該婦人是來找我幫忙的。我喜歡這樣的說法,有幸從事如燈塔般的職務,希望這盞明燈能無時指引迷著迷航的船隻。







:2007-03-19 08:49

出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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