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下午,我出席「全校參與 無人負責」融合教育研討會,看到很多出席者,有殘疾學生、殘疾學童家長們、教師、一位前校長、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先生、平等機員委員會主席林煥光先生、兩位立法會議員、手語翻譯員、記者、聾人、盲人、輪椅者……
殘疾學生、家長們和張超雄先生異口同聲說融合教育有很多問題和漏洞,投訴政府和學校沒有做好融合教育的工作、殘疾學童讀書時常常受到排擠、給人欺負、遭歧視和不公平、融合教育的教材和資源不足夠和不適合、政府浪費龐大的七億元資金、政府只「做足功課」就自滿等等,有名無實,怨聲載道。大家希望林煥光先生和兩位立法會議員幫助他們,向政府出聲,並要求政府盡快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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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就在鬧市的街頭,窗外就是轟轟的巴士站,招牌靜靜在躺在街角,得承認,我是長大後第一次踏足老人院。我總覺得老人院應設在地下,而最低限度該有一片寧靜的草地,可是不,我們進去後還得上樓梯,打開一道灰鐡色的閘門,裏面有淡淡的藥油味道,映眼而進是一片蒼白的牆,蒼白地板,光管明顯選色錯誤,所有傢俱反射着白茫茫的光,人的臉色則發青。幾張桌子,一部電視和一張沙發組成了「客廳」,一群十多個老人坐在電視前,新聞嗶嗶巴巴地播,也不知有沒有人在看,但視線是望着同一方向的。
這些老人,就住在一格格的房間裏,都用木造的圍板隔開,裏面有一張單人床,一個櫃子,餘下的空間大概夠老人從床上顫巍巍地爬下來時雙手能抓住對面的牆壁。沒有人把門關上,我們走到其中一個房間的門前,牆上清楚地寫了老人的名字,他見了我們,忙不迭從床上起來,我有點不好意思,他還穿着睡褲汗衫,頭髮東歪西倒的,但Mary已一手遞上買來的一袋橙,他客氣地說不用,大伙兒圍着一張桌子坐了下來。介紹時我循例得說我是健聽的,桌子上坐的除了我,都是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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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次演說,集中討論「權力」這個議題,特別是聾人與健聽人之間的權力關係,手語翻譯員的角色等等,我將提出一些批評,剖析我自身的經歷,並討論一些刺手的難題。
在此,我要感謝以下幾位學生幫我準備是次演說:Ron Coffey, Sandra Gish, Risa Shaw, Chuk Snyder,他們都是西馬利蘭大學的畢業生,是世上唯一訓練手語翻譯老師的學院!我跟他們學會了很多有用的東西,這次演說的內容亦有部分是取材自他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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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翻譯對一般人來說,是語言及語言之間的轉換,但學者一早已提出,翻譯除了跟語言有關外,亦同時是兩個文化之間的詮譯((Napier 2002)。在後殖民理論的著作中,我們可以看到當一個強大政權殖民化另一個地方時,翻譯是其中一個文化的戰場 ((Bassnett and Trivedi 1999, Niranjana 1992)。(Niranjana 1992) 曾提到,翻譯在殖民過程中影響了權力的分配,歐洲列強在掠奪殖民地時,常常把當地的著作翻譯成本國語,但歐洲人自有一套社會法則,異地的文化有所不同,其著作亦會有一部分對歐洲人來說是詭異的,而這些著作通常會被排諸在外,以至歐洲人對殖民地的印象會有所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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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所熟悉的聾人圈子裏,常常聽見「聾人文化」一詞。許多人都在談,但很少人真正了解其意思。這很難怪,因為香港仍沒有人真正認真地做聾人文化的研究,以找出其內涵。我們只能參考外國學者的說法,以下內容,是來自美國嘉路達大學的,是否能應用於香港情況,仍是未知之數。
「半滿」、「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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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息服務20140707 10:14:56)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第7條第8款規定業經總統於103年6月18日公布修正,修法後身心障礙免稅車輛,持有駕照之身障者,車輛限本人所有;無駕照者,車輛限身障者本人、配偶或同一戶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並改採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以上限額免稅,超過部份不予免徵。
稅務局表示,原使用牌照稅第7條第1項有關專供身障者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無「親等」及「汽缸總排汽量」等條件限制,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兼顧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並防杜假藉以身心障礙者申請名貴車輛免稅,造成稅源流失之情事發生,爰修正身障者免稅條件,採限額免稅及限縮親屬親等。
上述,身障者免稅條文修正案,自104年1月1日施行,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879999。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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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oundhome.org.tw/sh_a/web/990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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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瘖啞」、「聽障」、「聾人」、「聾啞」名稱爭取?歧視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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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6年6月5日下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全數條文增至109條,總統也在7月11日公布施行;與「國際健康,功能,失能分類標準(ICF)」接軌,成為本次修法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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