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9-27 09:40   來源:中國網




  9月25日是第54個“國際聾人日”,一封得到了800多名聾人及家屬簽名支援、建議電視新聞節目加配字幕的建議信被寄往國家廣電總局。建議信認為配字幕比手語更易懂有效,建議廣電總局依法制定國家級和省級電視臺新聞節目加配字幕的實施細則和規範。(9月26日《京華時報》)


  眾生平等。所有人都應該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殘疾人更應如此。都説上帝是公平的,在為一個人關閉一扇門時,總能為他打開一扇窗。但是,對於我國的聾人來説,他們看新聞時卻因為沒有字幕看不到新聞內容。有網友試稱,這是在給聾人們打啞謎:新聞中講了什麼?你猜?


  每年9月的第四個星期日是國際聾人節,對於此,若不是看到媒體報道,相信許多人還不知道有這個節日。但是,聾人不能沉默,他們要在這個節日裏提出自己的訴求。北京聽力三級殘疾人劉傑等892名聾人向國家廣電總局發出了建議廣電總局依法制定國家級和省級電視臺新聞節目加配字幕的一封信。雖然有些電視臺在播新聞時,嘗試了在電視螢幕下角加配手語的做法,但是,限于我國聾人中有許多沒有學過正規的手語,效果也是乏善可陳。相比較而言,字幕則更具有直觀性。


  一項調查顯示,中央電視臺等32家國家級和省級電視臺(衛視頻道)晚間黃金時間的新聞節目均未全程加配字幕。要求電視新聞節目配上字幕,一方面是作為殘疾人本應受到的特殊照顧,是表達正常的權利訴求,另一方面,我國電視媒體確實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廣電部門似乎也沒有考慮週全,對於如何聾人看懂新聞問題,一直是個盲點。從可行性上分析,電視新聞給聾人一個有字的世界,並非難事。新聞節目,尤其是直播的新聞節目,極少有主持人臨時發揮的空間。將主持人的主持詞做成字幕,並沒有相像中那麼難。


  在所有電視臺中,最應當做出垂范的應該中央電視臺;所有新聞節目中,最應當做出垂范的應該是《新聞聯播》。據了解,《新聞聯播》除了增加了兩張“國臉”(歐陽夏丹與郎永淳)外,還要換掉使用了23年的片頭,還要從內容與語態上發生變化,讓節目更加具有親和力。但是,對於聾人們而言,他們聽不到片頭曲,聽不到內容與語態,他們只希望看到字幕的出現。


  2006年12月1日,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領導小組、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至 2006年4月1日 ,我國有殘疾人8296萬,其中,聽力殘疾人2004萬。受眾如此之多,解決電視新聞節目中的字幕問題就應當提上日程。技術上沒有困難,電視臺加不加字幕就變成了態度與誠意的問題。正如反歧視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學客座研究員陸軍所説,電視節目會否加配字幕,主要看電視臺是否重視。


  所有的電視節目,就傳播介質來講,都通過兩種形式表達其內容:一是聲音,二是圖像與文字。那麼,電視節目就應該考慮到觀眾各方面的訴求,既要傳達出標準的發音,又要表達出盡可能全面的圖像與文字資訊。切不可讓聾人或盲人的權益受到冷落。這是電視新聞媒體的責任和義務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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