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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5日
【動新聞╱台中報導】曾任台中市霧峰國中國樂班的林姓教師,2010年因國一男學生彈琵琶一再出錯,持23公分長的木魚棒快速敲擊魏生的頭部4下,不料卻造成魏生的右耳聽能嚴重減損已達重傷害程度,由於雙方無法和解,台中地院以過失重傷害罪判林8月有期徒刑。
案發後林已離職,被害學生也已轉學。開庭時林坦承用木魚棒敲擊魏生頭部,但稱是善意提醒,屬於教學方式,與魏生右耳聽力減損無因果關係;由於魏生被敲擊頭部後即感到頭暈、右耳聽不見,接著斷續出現耳鳴聲「嘟嘟嘟、逼逼逼」,放學後他先向安親班老師和父母反應,經醫院診斷為感音性聽障,法院因此認定林的行為造成魏生的聽力重損,已構成重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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