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蘇嘉全岳母的賓士車再度成為焦點,立委窮追猛打其殘障車牌的議題,蘇嘉全身為全國最高社福主管首長,固然應該接受高道德標準的檢驗,然而殘障車牌的政策合理性早被詬病,因此一政策只嘉惠有車階級的身心障礙者受惠,也造成資源逆分配。

  依照現行使用牌照稅法,身心障礙者可以依殘障手冊申請殘障車牌,如果本人無法駕駛者,身心障礙者家庭一戶也可申請一張殘障車牌,這張車牌不僅可以免繳牌照稅,也可以停放在殘障車位,省下停車費。


  為求照顧身心障礙者的立法意旨雖佳,然而,仔細分析現況,無疑造成社福資源逆分配,社福資源無法真正用在刀口上。


  首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不全然都是行動不便者,還包括視障、聽障、顏面傷殘與智障等各類障別,殘障車牌未必是所有身心障礙者共同的社福需求,然而,現有社福政策的概念,只要取得身心障礙者身分,所有福利就一體受用,否則就什麼補貼都沒有,完全沒有評估障別需求的不同。全有或全無資源分配方式,其實無法幫助真正需要受照顧的人。


  根據統計資料,全國現有卅九萬輛車領有殘障車牌,一年免稅額就高達卅八億元,不過卻出現不少雙B房車,單單屏東縣稅務機關的統計,境內現有上百輛雙B房車領有殘障車牌。


  尤其車輛越高級,反而免繳稅額越多,五千四百至六千西西的賓士或寶馬房車,一年就可免繳近七萬元,而三千至四千二百西西每輛則免繳三萬元左右。


  殘障車牌照顧的只是廣大身心障礙者中的有車階級,更多弱勢者卻是連車都買不起,完全無法享受這樣的德政,他們雖然也有不便的困擾,卻必須辛苦擠公車或者尋求其他接駁方式,交通補貼只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殘障車牌還造成許多非法冒用的狀況,部分身心障礙者因為無力負擔買不起車輛,反而成為人頭牌照,成為漏稅的工具,甚至有社福機構也願意出借申請資格,看在社福界眼中,一年高達卅八億的免稅金額,實在出現不少浮濫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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