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0萬9938位身心障礙市民長年停車條件惡劣,台北市停車管理處昨天說,已規畫身障者停車前3小時免費、超過3小時的部分5折收費,未依法增加格位的停車場則將處以重罰。
身心障礙者的停車位,常被貪小便宜的民眾冒用或借用身心障礙者車牌占用,而且一停就是20幾天;北市各公、私立停車場也普遍未設足身障專用停車格。


   停管處處長陳金盛表示,依據統計,北市每月共有2萬多件以身障理由申請停車費銷單的案件,去年全年銷單金額已達新台幣1億七千多萬。然而,太多人冒用借用身障車位,不但不符合北市提高停車格周轉率的停車政策目標,更對大多付費的駕駛不公平。


  他說,為了公平,且讓市府資源釋出給最需要的民眾,停管處規畫身心障礙者停車位前3小時免費,第4小時起則改以半價收費,預計每年將增加近一億元停車收入,94年開辦。


  陳金盛說,這一億元將不會算進停管處的停車基金內,而是移撥到社會局,由社會局權衡發放給最需要的身障團體及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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