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討生活困難!根據一份調查顯示,僱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中,以僱用肢體障礙者的比例最高,占了將近一半。至於身心殘障者的薪水如何?調查發現,平均來說,企業主每月提供給身心障礙者的薪資為每人平均月薪28360元,比一般上班族低了3093元。

  1111人力銀行針對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進行網路問卷調查,調查時間自93年4月16日至93年4月24日,回收有效問卷1,312份,在95%的信心水準下,誤差值為正負2.7%。



  調查發現,僱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中,以僱用肢體障礙者的比例最高,占約4成9,其次則是僱用聽障者,占將近3成。而僱用身心障礙者所擔任的工作以「生產製造」類最多,其次是擔任行政總務類的文書工作,再來是系統軟體工程師或研發類的工作人員。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決定僱用身心障礙者的原因,有將近一半是「視職務需求,未特別針對其是否為身心障礙者」,另有近4成是「因法令規定」,而也有2成以上是基於「為領取政府補助」而進用身心障礙者。



  此外,調查也發現,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多為按月計酬,占83.36%,但也有少部分是採按日計酬或按時薪計酬,而整體平均來說,企業主每月提供給身心障礙者的薪資為每人平均月薪28360元。



  不過這樣的結果與去年度1111人力銀行所進行全國薪資大調查,一般上班族平均薪資為31453元相較,差距為3093元,可見身心障礙者的平均薪資還是低於一般上班族。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兼發言人吳睿穎進一步分析,許多身心障礙者受限於體能狀況,工作年限較短,較難累積資歷,也多從事低產值的工作,所以平均薪資也會不如一般上班族。


 


82%身障者:企業接受度低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今天實施屆滿7年,但根據一項調查結果顯示,目前仍有近3成身心障礙者尚未就業,是全國平均失業率的7倍,六成六受訪企業進用身障者,給薪平均28360元,但高達八成二受訪身心障礙者認為企業接受身障者意願低,且實際領到薪水平均僅約兩萬元,落差極大。


  1111人力銀行於16日至24日針對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進行網路調查,共回收有效問卷1312份,在95%信心水準下,誤差值為正負2.7%,,另外,1111人力銀行也採網路、電訪、面訪、傳真等調查方式,針對輕、中、重度身障者進行調查,共回收736份有效問卷。


  截至去年底止,台灣地區身心障礙人口數為86萬1030人,占全國總人口數3.8%,但1111人力銀行調查發現,高達29.35%身心障礙者目前正待業中,是全國平均失業率的7倍,值得各界關注。


  目前「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公家機關、私人機構雇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比率,分別不得低於員工總數的2%、1%,違者必須繳交差額補助費;最近殘障團體有意推動修法,將定額雇用比率「加倍」,他們期待,透過不斷的宣導與再教育,未來能有一天,身障者不必再仰賴身障法的定額雇用規定。


  與10年前相比,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認為,企業對於雇用身障者的態度與意願已有顯著進步,但仍未臻理想;值得注意的是,雇主及人力資源部門主管對於是否雇用身障者,兩者的態度其實是有一定差距。


  受限於企業主對身障者的想像,16種不同類型的身障者所受到的對待也出現差異;像是肢體障礙者,普遍被雇主接受的程度最高,但精神障礙、視覺障礙者被拒絕的機會就相當高。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前年底為止台閩地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已達831266人,佔全國總人口數的3.69%,扣除植物人和失智症患者,處於15歲至64歲間就業年齡的身障者共有489967人,其中以肢障者214768人為最多,其次是慢性精神病患者63765人、智障者62261人。


  內政部、衛生署及勞工委員會曾委託國立中正大學進行「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顯示全國15歲至64歲間身障者就業率約在19%上下。王榮璋解釋,這19%就業中的身障者,是把打零工、販售刮刮樂彩券及鐘點打工全都計算在內所得出的結果。


  單就定額雇用這點來看,王榮璋指出,在行政院長游錫堃指示未達定額雇用標準的部門主管要被處分後,公部門雇用的情況已大幅改善,但私人機構的雇用情形仍不太理想,特別像是台積電這類大型企業,寧可每個月繳交上百萬元的差額補助費,也不願意雇用身障者。


 


【林珮筠.臺北訊】  身心障礙者找工作問題重重,調查顯示,有近三成的身心障礙者待業中,而在找工作時最常遇到的問題還是企業接受身障求職者意願不高,在接受過政府、民間單位所辦理的職業訓練,雖有六成五認為教學品質不錯,但其中卻有三成五五這不認為符合實質職業需求,1111人力銀行表示,這顯示職訓課程的內容有待加強。1111人力銀行指出,高達百分之二十九點三五的身心障礙者目前待業中,是全國平均失業率的七倍,顯示身心障礙者的就業問題值得各界關注。


  針對曾參加職訓課程的身心障礙者,調查顯示,有六成五對訓練品質印象不錯,但是其中的百分之三十五點五三認為不符合實質需求,且完成職訓後,認為對職涯非常有助益的只有百分之十九點八,認為尚可者有百分之五十二點七九,還有二成二認為毫無幫助。



  為找到更好的工作,有百分之五十三點五四身心障礙者曾參加政府、民間所辦的職業訓練,值得注意的是,有近一成身心障礙者「未曾聽聞,所以沒參加」,可見有必要加強宣導職訓相關訊息。



  此外,身心障礙者找工作時最常遇到的問題是「企業接受身障求職者之意願低」,調查顯示,高達八成二身心障礙者有同樣看法,其次則是很少發現適任職缺,也有身心障礙者認為本身缺乏專業技能或自信是最大問題。



  至於薪資,調查發現,身心障礙者的平均薪資只有二萬零四百三十四元,比一般上班族的平均薪資少一萬一千元,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兼發言人吳睿穎分析,能進入一般企業工作的身心障礙者大多數能勝任競爭性職務、獲得較高待遇,但一般身心障礙者中,有相當高比例在庇護性職場工作,薪資水平更低,故整體平均薪資較少。


 




 (林珮筠.臺北訊)「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施行至今(二十六)日正好滿七年,但調查顯示,仍有高達七成二的受訪企業沒有無障礙設施,至於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的原因,有四成八是「視職務需求,未特別針對其是否為身心障礙者」,三成七是「因法令規定」,還有二成二八是「為領取政府補助」。



  統計指出,僱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中,以僱用肢體障礙者的比例最高,占百分之四十八點八四,其次是僱用聽障者,占百分之二十九點七七。而僱用身心障礙者所擔任的工作,則以「生產製造」類最多,其次是擔任行政總務類的文書工作,第三是系統軟體工程師、研發工作人員。



  調查發現,受訪企業中進用身心障礙者的占百分之六十五點五五,進用身心障礙員工的好處是「為社會弱勢族群盡一份心力,視為企業善盡社會責任的表現」,其次是「殘而不廢,可給其它員工做榜樣」,而且身心障礙者「會珍惜得來不易的工作機會」而努力表現。



  至於其它未進用身心障礙者的三成五企業中,有近七成企業以「無合適職缺」為由,不進用身心障礙者,其次有四分之一的受訪企業以「公司沒有無障礙空間」為由。



  針對法律上「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的規定,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兼發言人吳睿穎解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總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應至少進用百分之二的身心障礙者,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至少要進用百分之一身心障礙者。



  另外,未達進用比例的單位要向所在縣市政府「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繳納「差額補助費」,而目前全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的總額將近新臺幣一百億元,其中首善之都臺北市即占一半。



  這項網路問卷調查是從今年四月十六日至二十四日,針對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所進行,回收有效問卷一千三百一十二份,在百分之九十五信心水準下,誤差值為正負百分之二點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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