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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聾程度越重,語言障礙越明顯。聽力損失25dBl以下,一般無語言障礙,不影響正常的言語交往; 平均聽力損失26-40dB,對一般的說話聲聽取沒有困難,但對多人開會的場面會感到聽話困難,較小的聲音信息不易聽到,如高頻下降明顯,此種情況更為突出。如果嬰幼兒有此程度的聽力損失,就會不同程度的影響語言; 平均聽力損失41-55dB,對普通音量的說話聲感到聽辨困難,如發生在嬰幼兒期可導致語言發育遲緩,影響幼兒的語言學習; 平均聽力損失56-70dB,對大聲說話聽辨困難,不易理解,如發生在嬰幼兒可導致語言明顯遲緩,且發音異常; 平均聽力損失71-90dB,對較大的聲音可有聲感,但不能分辨言語聲,可導致語言障礙; 平均聽力損失90dB以上,語言障礙明顯,不能通過聽說進行正常的社會交往。


    聾兒能聽到聲音就一定能聽懂語言嗎?


    簡單地說能聽到聲音不一定能聽懂語言,要使聾兒能聽到聲音很容易,即使有較少殘留聽力的聾兒,一經助聽放大也能聽到聲音,但要達到能聽懂語言並不容易。人們的說話聲音屬於復合音,由低頻、中頻、高頻構成。對於有聽力障礙的兒童或聾人對聲音的感受則不同,多數感覺神經性耳聾患者,只能感受、傳遞低頻的聲音,而不能感受中頻、高頻的聲音。聾耳就相當一個濾波器一樣,只能聽到正常語音的某一部分, 能聽清楚聲音是聽懂語言的關鍵,在聽清楚的基礎上,還要經過學習,纔能真正理解語言。


 
來源: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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