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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公立幼稚園提供學前特教幼兒入園,自今天開始至4日受理報名,凡年滿3足歲、未滿6足歲之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幼兒均可報名,請家長把握機會就近至各承辦的公立幼稚園報名。

北市教育局特教科科長楊麗珍說,今年的學前特殊教育幼兒入幼稚園鑑定及安置,從今天起在各行政區承辦幼稚園受理報名。

有意報名的家長,可在受理期間每天上午9點至下午4點,攜帶戶口名簿正影本、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或區域級以上醫院、未逾下次鑑定日期之早療評估報告書,或半年內診斷證明書影本,至承辦幼稚園報名。

視障幼兒並需出具半年內醫院視力診斷證明書,聽障幼兒需提供診斷證明並附半年內裸耳及配戴助聽輔具後之聽閾值報告書乙份。

教育局表示,受理鑑定安置報名工作後,將由鑑定人員在3月16日至4月10日進行教育評估鑑定工作。相關訊息可電洽台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電話86615183轉708,或教育局特教科,電話1999轉6347。



【2009/03/0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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