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綜合─ 日期:2007年03月03日
高市身心障礙者租購屋補助受理申請




 記者鐘國鑫/高雄報導
 高雄市身心障礙者租、購屋補助,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三十一日止,今年度新增補助四十五名租屋者及五名購屋者。
 高雄市社會局表示,凡為高雄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身心障礙市民,租賃於本市的合法房屋,現未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且未獲政府補助住宿養護費用或未借住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者,均可申辦租賃房屋租金補助,每坪補助二百元,最高可補助十七坪。
 另身心障礙者本人及其配偶因無自有住宅而首次購買位於高雄市的房屋,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四倍,且未曾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購買自用住宅未滿五年,並於取得所有權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金融機構超過七年的長期住宅貸款,尚未全部清償且未曾接受政府相關利息的補助者,均可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助,惟補助貸款額度每戶最高二百二十萬元,補助時間最長十五年,利息補助係以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為計算基準,補助承貸銀行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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