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穿耳膜損聽力
暫委法官葉佐文裁決時表示,老婦記憶力略有衰退,但口供內容與所有證據脗合,因此不相信被告聲稱沒有襲擊老婦的口供。他又指兩名醫生證人都證實老婦在事發後,左耳才因外來創傷而失去大部分聽力。經過21個月後,老婦聽力未見好轉,目前只能依賴助聽器才能勉強聽到聲音,指責被告行為屬嚴重傷人。
法官並接納辯方律師陳述,認同被告沒有持續襲擊老婦,而襲擊並非有預謀,但以上理據不足以成為求情理由,因此不寬減被告刑期,判處入獄25個月。被告聞判後,表現出毫不在乎的樣子,由懲教人員押走。
法庭資料顯示,被告歐順景現年46歲,僅有小三學歷,已婚並育有一名女兒。控方指被告案底纍纍,共有14次案底,當中涉及暴力行為的案底有﹕1982年的行劫罪及1996年的襲警罪。他上一次入獄為04年11月,其後在06年年尾刑滿出獄,在社署安排下他在事發的觀塘某菜檔任職散工。
案情透露,當日約下午3至4時,事主往理髮,順道到瑞和街街市被告的菜檔購買6元一束的紅蘿蔔。因沒有輔幣,她給被告一張100元紙幣,卻只找回44元,於是跟被告理論。被告否認收過100元,只承認收過50元,兩人爭拗一輪後,事主原本息事寧人,打算拿着44元及紅蘿蔔離去,惟四元零錢不知掉到哪裏,於是往菜堆裏找。而此舉惹來被告不滿,被告上前接連怒摑了她兩下。
被告共有14次案底
一名菜販見狀上前勸架,另涉案菜檔的兩名員工亦上前拉着被告,欲分開兩人,但被告仍氣忿難下,再踢向她的大腿。最後事主在另一名男人陪伴她行近街市扶手電梯離開。事主遇襲後回家,後來同住的女兒跟她說話,但她一點都聽不到,始知自己聽不到任何聲音,女兒再三查問後她才將事件和盤托出,跟女兒商量下決定報警。醫生指事主左耳膜穿了,嚴重影響聽力,以後雙耳需佩戴助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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