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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爾第一次在公眾面前撥打電話,也錄下自己的聲音。(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貝爾第一次在公眾面前撥打電話,也錄下自己的聲音。(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1847年3月3日,加拿大發明家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誕生,他以「電話之父」的稱號廣為人知,為人類開啓使用音訊溝通的歷史新頁,但很少人知道的是,貝爾花費更多心力在「聽不見」的人們身上,他之於聾人(註一)的影響極為巨大,直到今日都還引發爭議。

 

第一個獲得專利

電話的發明過程競爭相當激烈,早在1850至1860年代,義大利發明家穆齊(Antonio Meucci)就已申請過準專利權(Patent caveat),試圖防止他人申請相同專利,但穆齊最終付不起專利申請的手續費,與歷史擦身而過,直到2002年美國國會才通過第269號決議案正式承認穆齊為電話的發明人。

義大利的穆齊應為發明電話第一人,只是由貝爾先獲得專利。(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義大利的穆齊應為發明電話第一人,只是由貝爾先獲得專利。(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貝爾的電話專利書中所附的說明圖。(圖/美國專利局)
貝爾的電話專利書中所附的說明圖。(圖/美國專利局)

在穆齊之後,許多人都曾與貝爾爭奪過電話專利,如曾與穆齊共事的萊斯(Phillip Reis)、發明家格雷(Elisha Gray)甚至另一位大發明家愛迪生(Thomas Edison),但天時地利人和之下,貝爾成功製造出能順暢通話的電話機,於1876年獲得世界上第一台可用的電話之專利權。1877年貝爾電話公司(Bell Telephone Company)創立,壟斷美國電話市場數十年,爾後並成為美國電信巨頭AT&T的前身。據統計,至1886年,擁有電話的美國人口已多達15萬。

如此巨大的成功,讓世人誤認貝爾就是電話的發明者,貝爾與他的助手華生(Thomas Watson)第一次完整撥出的通話內容:「華生,請過來這裏,我需要見你」(Mr Watson, come here. I want to see you.)也成為人類史上第一段電話內容。貝爾也曾在1885年一次實驗中,把說話的聲音錄在一張紙製音盤上,

 

2013年4月,科學家終於成功重現這句130年前的貝爾原音:「聽聽我的聲音。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

 

口語還是手語?改變聾人世界的貝爾

雖然以電話徹底改變了通訊方式,貝爾一生卻只稱自己為「聾人的老師」(teacher of the deaf)。誕生於蘇格蘭愛丁堡(後來移民加拿大)的貝爾,原本是一位聲音生理學家和聾人口語教師。貝爾的父親梅維爾(Melville Bell)創立「視覺演說法」(Visual Speech),利用圖像解說教導聽不見的人學會口語。貝爾的母親和妻子也都是聾人,對聽力、聽覺輔助設備和語言的研究,即是促成他改良電話機的基礎之一。

貝爾從20餘歲便致力於教育聾人,歐洲正式的聾人教育約始於18世紀中期,到了19世紀,巴黎、美國與英國都有教會設立的聾啞學校,教導各地的手語。但貝爾出現後,力主聾人應該學會口語才能融入主流社會,他以超乎常人的熱情和發明事業獲得的巨大財富,大力推動口語教學,讓聾人教育分裂為2大陣營。

貝爾(最上方右邊)一生致力於聾人的口語教學,圖為他與學生合照。(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貝爾(最上方右邊)一生致力於聾人的口語教學,圖為他與學生合照。(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貝爾認為,手語學校和手語文化讓聾人習慣與聾人結婚,繼續生下有聽力障礙的後代,擔憂未來將產生一支完全聽不見的種族(註二)。1880年,各國的聾人教育者聚集在米蘭會議(Congress of Milan),富有、影響力龐大的貝爾花了3天暢談理念,手語倡議者卻只有3個小時可以反駁,最後在大會清一色贊成之下,決議禁止學校教授手語,當時投票的委員沒有一位是聾人。

此後,貝爾繼續創立貝爾聽障口語教學協會(Alexander Graham Bell Association for the Deaf and Hard-of-Hearing),四處成立口語學校,否定手語作為一種語言的意義,並大力鼓勵聾人與「聽人」交流、通婚。知名美國社會運動家、盲聾人士海倫凱勒(Helen Keller)的口語導師莎拉富勒(Sarah Fuller)就是在貝爾機構受訓。

美國聾盲教育家、社會運動家海倫凱勒。(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美國聾盲教育家、社會運動家海倫凱勒。(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一直到1970年代,聽障人士(包含重聽)的教育機構都以口語教學為主,但這種將「聽不見」視為障礙與缺陷的觀點,令聽障人士始終難以融入社會,於是手語運動逐漸「復興」,進而出現把失聰視為一種不同的體驗而非殘疾的「聾人文化」(Deaf, 大寫D),這種文化主要通過手語交流,認同聾人文化的人共享藝術傳統、歷史、價值觀及社群。(註三

直到今日,究竟應該努力融入社會抑或加入「以聾為傲」的手語文化,仍然是聾人/聽障族群的一大爭議,兩派各自有擁護者,助聽器、人工耳蝸等科技越發成熟後,又加入了該不該仰賴醫學恢復聽力的爭論,持續影響著各地聾人/聽障社群的凝聚力與活躍度。

貝爾的電話專利書中所附的說明圖。(圖/美國專利局)
貝爾的電話專利書中所附的說明圖。(圖/美國專利局)

註一:聾一詞通常為完全失聰,失去部份聽力者則被稱作聽障或弱聽。在歐美等聾人文化盛行國家,認同聾人文化的人可能對「聽障」一詞反感。但華語地區「聽障」仍廣被接受。有關聾人文化發展與衝突請參閱所羅門(Andrew Solomon)《背離親緣》(Far From The Tree)第二章。(大家出版社)

註二:遺傳學家已證實,人類身上至少有10%基因可能影響聽力構造,目前已知的相關基因就有100多種。其餘請參閱註一。

註三:同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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