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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8日電)國家教育研究院今天證實,已啟動課綱修訂程序,預計於民國111年將「國家語言」列為國高中的部定課程,包括手語和閩東語。

立法院於107年12月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明訂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其中第9條要求,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

國教院副院長顏慶祥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十二年國教推動後,國小已必修本土語言,至於國高中部分,國教院已經啟動課綱修訂程序,目前初步規劃國中每週必修一節(不限年段),高中則是高一必修2學分,高二、高三依需求開設選修課。

顏慶祥表示,上述「國家語言」除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也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納入手語,再加上馬祖使用的閩東語,都會納入課程的選項。

顏慶祥說,高中學習國家語言有好處,如果學生要走台灣文學、客家、文創、原住民族相關大學科系,就能在高中職階段獲得學習機會。除了修課綱,教育部也正推動相應的師資培育機制,考量各項配套措施。

國教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主任李文富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明確規範,需在十二年國教總綱實行後3年內,將國家語言列為國民教育各階段的部定課程。因此國教院是以111年8月正式上路為目標,推動課綱修訂期程。

李文富表示,國教院於去年底開始籌備,預計今年3月下旬展開諮詢會議,後續也會召開公聽會,預計於今年底前完成國教院的修訂階段,送入教育部課程審議會。(編輯:張雅淨)1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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