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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flickr@faungg's photos,CC BY-ND 2.0

日前華視批評柯文哲帶手語翻譯員上議會是浪費公帑,還用「旁邊這位不講話的」來形容該位手語使用者,引來聾人團體批評,要求公開道歉。我們再把時間往前推一點,就是北市府用電話聯絡找不到房子的「聽障伯」,同樣引來質疑市府到底有沒有搞清楚狀況。這些新聞在在地導向同個事實:台灣仍然是一個對自己奉行「口語至上主義」(oralism)毫無查覺的社會。這篇文章要做的事很簡單,就是讓各位「聽人」(the Hearing)稍微跳出本位思考,對聽覺光譜上的其他人群有所認識與了解。在那之前我想先推薦大家去看《貝禮一家》(La Famille Belier)這部電影。

貝禮一家》在法國上映後極具好評,我看了該片後只能說實在描繪地太過細膩,尤其是聾人、聽障與聽人間的拉扯與衝突。主角是一個出生於聾人家庭的聽人女孩,她擁有一副可以到巴黎報考歌唱選拔的好歌喉,但她的母親卻不樂見這樣的情形,她的家人希望她能夠留在牧場裡幫忙,我認為整部電影最衝突的一幕就是喝醉了的母親,用法國手語比著「我當初知道我的小孩聽得見,我簡直哭到不行,我不能接受我的小孩竟然有聽力,現在竟然還會唱歌?只差對乳製品過敏就能理所當然的離開這裡了!」

我大致在聽覺光譜上區分出三種人,首先就是「聽人」,聽人即具有不妨礙日常口語溝通聽覺能力的人們,也就是大罵請手語翻譯員浪費錢的那幾個華視記者,包括播那則新聞的主播。「聽人」使用口說語言(聽覺語言),對於細微的聲音也能夠過大腦去辨識出差異,譬如能知道一聲「砰!」是門關上了、車禍了,還是有人跌倒了。那麼哪些人分辨不出來?

「聽障者」(the Hearing Disabled)就是同樣傾向使用口說語言,但聽覺能力有所吃力的人們,他們會配戴助聽器,或是現在有些人花錢植入人工電子耳(非常昂貴),以助聽器來講,原理上像是擴音器,並不像電子耳是經過語言處理器轉換聲音訊號,直接跳過受損細胞傳導進入神經,助聽器中的「砰!」就是「砰!」,就是很大聲的「砰!」,而人工電子耳可能還能區分出裡頭的一些差異。「聽障者」可能也會手語,但傾向使用口語,所以他們有時會被「聾人」稱作「會說話的聾人」。

「聾人」(Deaf)不是「聾子」(deaf),後者是一種具貶意的稱呼,通常帶有歧視,前者則指那些日常生活中使用手語溝通的人們,如果一個人聽得見,但他可以使用流利的手語,有時也會被劃入「聾人」的一群,「聾人」是一種文化群體的概念,也是這幾年來障礙運動中主要倡議的路線,所謂「聾人有益論」談的就是強調「聾文化」的珍貴與價值,有許多優秀的社會學、語言學和人類學文獻書寫這一塊視角,「聾人」認同在障礙權利運動中常常成為有力的資源,譬如英國藝術家Aaron William就曾質疑,為何大家皆說他是「逐漸喪失聽力」而非「逐漸獲得耳聾(deafness)」,獲得一種重要的文化資產。

關於聾人文化論的說法,這幾年逐漸獲得力量,譬如聾研究學者Owen Wrigley就在他知名的著作《耳聾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Deafness)中批評,當代「融合教育」(註一)的做法,其實是聽人發現將聽覺能力不同的人隔絕後,產生了聾人文化,而這是聽人所不願見到的「意外」,因此聽人企圖透過融合教育以拒認如此群體身份。當然這樣的批評,特殊教育學者不見得會買單,台灣也開始有愈來愈多的學術文獻質疑這種「口語教育霸權」的意識型態,是在迫害那些進入聽人學校就讀的孩子,因為他們本來可以在聾人學校獲得更「完整」的學習發展,不必因為對口語的無法掌握,而影響到學習成效(註二)。

不過聾人文化論的說法,也可能對「聽障者」有些壓力,譬如聽不見是不是就一定要學手語?不能學口語嗎?「聽障者」的口語就是差到大家不想看見、想叫他們不要再白費功夫了嗎?也不盡然,認識多一點聽障者朋友,作為一個聽人,有時會自嘆自己溝通技能的缺乏,因為他們能同時運用唇語、表情語言、手勢、口語和筆談(寫在手上或打在手機上)來和你溝通,但聽人卻木訥地只會一種,就只會說話而已,連寫個字都嫌懶惰,這時就會不知道到底是誰欠缺溝通能力?

這篇文章只能點到這裡,再長怕大家看不下去,最後用我很喜歡的一段話來作結,這段話出自一位障礙研究學者Mairian Corker:

若採行聾人社群的政治主張,障礙政治會有危險,也就是可能延續了失能語言使用者本身的「負面」身份狀態,因為他們必須選擇其一,要不「配置」進(聾人的)標準中,無論標準可能是什麼;要不就繼續被社會建構為「不完美」副產品,是一群人占用了聽人對口說語言所擁有之優越,是一群扭曲了這種優越感的人。

願台灣能繼續邁向一個能對各種人尊重的友善社會,一個成熟的多元社會。

(作者為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所碩士生)

註一:臺灣自1980年代開始在特殊教育上實行「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使得家長選擇將孩子送到主流學校中與聽人一同學習,而非將聽覺能力不佳的孩子送到啟聰學校,接受手語教育。

註二:對這說法有興趣的朋友,我推薦林旭所寫的《寂靜之外》(左岸出版)一書,改寫自他的碩士論文,批判力道十足,十分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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