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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0日16:51

北市76歲蘇姓老翁前年委託阮姓女仲介賣地,事後自稱從小瘖啞、識字不多,被阮女騙簽委任書並搶走土地權狀,提告要求阮女歸還權狀。高等法院查出蘇翁與阮女簽約時親臉合照,顯非遭詐欺脅迫,但阮女未能在受委任期間內完成賣地任務,日前判阮女應歸還權狀給蘇翁,還可上訴。

蘇翁提告指稱,阮女前年多次遊說他賣掉名下一塊新北市林口區土地,都被他拒絕,阮女前年8月20日傍晚又來找他,要他簽寫不明文件又拿走他的土地權狀,他事後才知被騙簽委任書全權委託阮女賣地。蘇翁自稱從小失聰,不會說話也識字不多,拿出跟阮女多次筆談時寫有「不賣」、「不要賣土地」等紙條,佐證他無意賣掉賴以為生的土地。

蘇翁並強調同年12月已寄存證信函給阮女撤銷委任,要求阮女交還權狀。阮女否認詐欺脅迫蘇翁,宣稱依照受委任關係而有權保管權狀。一審認定蘇翁是瘖啞人,又因年邁罹患白內障,雙眼視力各僅剩0.1與0.05,確實可能不理解簽約用意,判阮女敗訴,阮女上訴主張蘇翁提告前,她已找到買家願出價1.3億元買地並付定金,蘇翁卻拒絕簽約。

高院審理發現,蘇翁與阮女簽約時近身合照,蘇翁更親吻阮女臉頰,蘇翁雖辯稱當時要取回權狀,被阮女突襲臉頰並以手機自拍,但照片裡蘇翁神色自若、毫無驚懼之情,甚至面帶笑容,難以證明蘇翁遭阮女詐欺或脅迫,就算之前屢說不賣,也不代表沒改變心意,據此認定蘇翁確實全權委託阮女賣地。

但高院認為雙方委任關係在去年2月18日期滿未續約,阮女所提出和買方簽訂的預約,記載交易金額是1146萬元而非1.3億多元,且至今未將定金本票交給蘇翁,即使真有此契約,阮女未能在受委任期間完成簽約賣地任務,就算蘇翁可能會因反悔而須支付1000萬元違約金,阮女仍舊無權保管權狀,日前判阮女再度敗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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