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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18日召開第四次會議,討論我國司法通譯人才資源問題,與會委員認為我國通譯素質不一,為了保護聾啞、語言、文化等弱勢者的司法權益,決議「有關機關開辦相關語言各級證照檢定,以強化通譯人員專業水平」。
委員李振輝、阮文雄提案,指現今司法機關所聘用之通譯人員專業程度過低,並不符合實務需求現況,且對聽、語障者及有外語需求的外偶及外籍移工之人權保障不足。
提案指出,多數獲聘人員以取得丙級證照者居多,甚有未領有任何級別之手譯證照者擔任手語通譯情事(高雄地區)。而除了英語通譯等強勢語言有專業認證及長期培訓作為後盾外,其他語言別因為培訓力度不足而呈現專業程度不一的現象。
提案建議,各類語言別之法庭通譯應比照手語翻譯證照制度,由勞動部技檢中心出面,整合現有專業人力開辦相關語言各級證照檢定,核發國家證照,以彰公信並強化通譯人員專業水平。
與會委員微修正後,無異議通過「請行政院勞動部就各類語言別之法庭通譯應比照手語翻譯證照制度,由該部技檢中心整合現有專業人力開辦相關語言各級證照檢定,以彰公信並強化通譯人員專業水平,俾便於人才選用並保障溝通品質。」
按照過往經驗,只要國家新開證照,坊間補習班就會開設相對應的課程,供有興趣的民眾進修,因此若政府機關著手落實通譯檢定制度,可望為補教界注入一股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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