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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基本法第五場公聽會今天在台北舉辦,許多民眾對草案第4條第2款的「原住民族及其他少數族群語言權利,應序特別之保障」有意見,認為不只原住民族或少數族群語言需要保護,閩南族群屬雖是多數,也不斷消逝,應予保護。
文化基本法在台北舉辦公聽會,除了各界藝文人士參與外,文化部也派綜規司長洪世芳、科長林素霞等官員參與。
蘭陸箏樂團藝術總監洪瓊枝說,雖然閩南人不是少數,但語言卻是弱勢;台灣陶瓷工業公會顧問游德二也說,台灣族群以漢族為主,閩南族群占最多數,但語言卻沒有發展。
中華聾人協會歷史傳承組組長聶湘怡,在會場用手語表達指出,草案第4條沒有把聾人明文列入,聾人雖然不是少數族群,但擁有自己的文化、語言,希望能文化基本法中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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