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於2003年夏天決定要求
手機製造業者,必須在公元2008年以前提供技術發展,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數位手機,可以與助聽器相連。這項決議廣為消費者與助聽器業者所歡迎,但手機製造業者則醞釀抵制。

全美使用手機約90%是數位產品,但其中多數都不能與助聽器連線使用。在過去並未規範手機需要與助聽器相連。這樣的豁免已經被取消,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已決定要求手機製造業者,在2005年以前,至少需要提供兩種手機款式與助聽器相連。

市面上多數數位式手機會釋出電磁波,造成佩戴者耳中助聽器發出嗡嗡聲,現在正要求手機業者減少這類雜音,但手機業者則提出助聽器製造時,並沒有作好隔絕干擾的工作。

助聽器電話線圈的使用者則在2006年夏天以前,可以在市面上購得連接感應線圈的數位式手機。新的規定要求出廠的手機標示與助聽器相容的程度,以幫助聽障者選擇適合自己使用的手機。

同時,聽障朋友們在新的手機問世以前,可能也需要有些注意事項以減少手機與助聽器的干擾:

1. 手機天線離助聽器越遠越好
2. 關掉手機面板與螢幕的光源
3. 手機的音量控制夠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莉娜手語工作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