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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C3/南部綜合           2008/05/27

前妻蹺家生子 瘖啞夫缺錢驗DNA


【林弓義/屏東報導】
  屏東1名瘖啞男子的妻子離家10多年,他日前以惡意遺棄訴請離婚獲准。最近竟接到戶政所通知,要他替剛出生的寶寶報戶口,才發現前妻在外和別人生子,男子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卻因無力負擔鑑驗DNA的費用,法官只好傳喚親友子女出庭作證。
  這名瘖啞男子是原住民,10多年前妻子無故離家出走,留下3名年幼子女,最小的女兒只有幾個月大,男子雖然沒有好的工作,但既認命又顧家,靠著到處打零工賺取微薄薪資。
  兩人離婚 卻冒出婚生子女
  由於10多年來,妻子不曾與家人聯絡,也不知人在何處,男子前一陣子以惡意遺棄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獲准,本以為把這段不明不白的婚姻做個了結,可以重新過生活,不料最近接獲戶籍所在的戶政所通知,要他趕快替寶寶報戶口。
  男子向戶政所詢問後才了解,與前妻還有婚姻的存續關係時,對方已在他縣市產下1子,醫院主動向戶政、衛生機關通報,但妻子並未在1個月內完成申報戶口手續,戶政所才來文催告,否則將由戶政所主任命名逕為登記
  男子隨後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但獲悉必須到地區醫院鑑驗DNA ,經過親子鑑定,孩子是誰生的,自然可一翻兩瞪眼,但此舉至少需花費1萬5000元,讓男子面露難色,向法官表示無力負擔這筆錢。
  科學方法行不通,承審法官決定沿用傳統,傳喚男子的子女及家人,了解他最近有沒有和前妻往來,甚至過夜,如經證實雙方不曾在一起,就推定寶寶非男子所親生的,判決勝訴。
  法官傳親友作證 追查真相
  家事庭庭長廖文忠說,現今社會兩性關係複雜,非婚生子女衍生問題不少,甚至有戴綠帽者還得自掏腰包驗DNA,以求自清,無異「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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