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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1 南方日報

未成年犯,表面上是行為觸犯了法律,其實本質上是心靈患上了疾病。一名優秀的少年審判法官,既要有法官的威嚴,也要有母親的柔情,還要有醫生的細致和老師的睿智。十多年來,我努力化作春泥,化為春雨,去溫暖滋潤修護這些生病的幼苗,讓他們能健康成長。

──陳海儀

齊耳直發,略黑的皮膚,眉目疏朗,直挺的鼻梁上架著一副眼鏡,笑起來露出潔白的牙齒,白襯衣扎在黑色制服褲里,顯得幹練而樸素。她就是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審判員陳海儀。

16年來,陳海儀所經辦的案件無一重審、無一抗訴、無一投訴、無一超審限,她幫教的少年犯無一重新犯罪。2008年以來,她經手審理的未成年人中,有140多人升入高中、中職院校就讀,23人考入大學。

較真、操心、管閒事,法官、母親、醫生、師者,陳海儀在她的四重角色中游刃有余。

●文/圖 南方日報記者 戎明昌通訊員 範貞

較真法官



角色一




奔赴千里確認少年犯真實年齡


去年11月某天早上6時,天剛蒙蒙亮,貴州省綏陽縣的長途汽車站,兩名身著制服的女法官坐上開往黃楊鎮的班車。

從綏陽縣城到黃楊鎮78公里,山高坡大,地勢陡峭,在盤山公路上竟要走上5個小時。車上的顛簸讓兩人領教了暈車的滋味。

這兩個“外地妹”就是陳海儀和同事陳穎斯。她們承辦的一宗搶劫案的被告人小胡涉嫌搶劫殺害出租車司機,並多次盜竊。在法庭上,小胡辯稱自己的年齡與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不符。他說,在家鄉農村出生日期都是報農歷,身份証上卻誤記為公歷,前後相差一個月,所以雖然殺人搶劫時他已年滿18周歲,但盜竊時還不到18周歲。

經反複分析証據,陳海儀認為,小胡犯搶劫罪事實清楚、証據確鑿,但其中一起盜竊行為恰恰發生在公歷與農歷相差的30天之間。如果小胡所言屬實,刑法規定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則整體量刑上可能會有細微的差別。

于是,陳海儀兩人來到鎮上的派出所了解,沒想到戶籍警兩手一攤,告訴她上世紀90年代戶籍管理系統的計算機還沒聯網,出生年月都是各村上報的,具體情況還要到村里去了解。當時已經是下午1時,顧不上吃飯,陳海儀兩人徒步爬山1小時,來到小胡家所在的天坪村。整整忙了一天,她們才找到小胡的奶奶,並到村委會開具了小胡身份年齡的調查証明。伴著山野中星星點點的燈光,摸黑回鎮上,兩人一天沒正經吃頓飯。

宣判時,小胡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死緩,因犯盜竊罪時不滿18周歲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緩。

聽說陳海儀去家鄉核查了自己關于年齡的辯解,還帶回了爺爺奶奶的挂念,希望他認罪服刑好好改造。背負兩條人命的小胡眼圈紅了,當即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操心母親



角色二



幫未成年犯重新融入社會


陳海儀有一個幸福的家,丈夫也是一名法官,兒子今年11歲。她總是一襲短發,用梳子隨便刮兩下就走人,不施粉黛,也不買高檔衣服打扮。

2012年春節前後,丈夫發現陳海儀突然不再去原來一直愛去的某百貨商店了。陳海儀道出的緣由讓丈夫大跌眼鏡:“小宇在那家公司找到工作了,再去那里,萬一碰面,他會不自在的!”

小宇是個高大帥氣的男孩,也是陳海儀跟蹤幫教了4年的少年犯。他因搶手機被抓,取保候審期間卻和父親鬧矛盾離家出走,在不良社會青年的引誘下又實施了第二次搶劫。陳海儀通過社會調查了解到,小宇本質上是個單純的孩子,年幼時母親去世,做裝修工人的父親為生計四處奔波,很少和他溝通,正是青春叛逆期的他性格漸漸變得內向、極端。

“每一個不幸的孩子身後都有一個不幸的家庭!”這是陳海儀審理了近3000宗案子得出的深切感受。案件審完了,法官的工作並沒有結束,她為這個心靈有些扭曲的單親孩子擬定了一套方案,開始進行判後延伸幫教。在陳海儀的悉心幫教下,小宇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樹立重塑人生的信心。服刑兩年間,他共獲得嘉獎11次,兩次被提請減刑,並在2010年春節前夕被獲准提前出獄。目前,小宇已被招錄到某百貨公司擔任貨運經理。


醫者仁心



角色三



救治每一個走錯路的孩子


陳海儀的辦公室里,珍藏著一幅工筆畫,一大一小兩朵牡丹在宣紙上怒放。說起這件珍貴的禮物,陳海儀掩飾不住內心的喜悅:“這記錄著我當法官以來最有成就感的一次經歷!”

2005年,陳海儀在越秀區法院少年審判合議庭工作。她接手一起盜竊案,犯罪數額只有1000多元錢,起訴書上犯罪嫌疑人姓名處卻赫然寫著“無名氏”。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肝寶貝,誰會沒有名字呢?

第一次庭審,陳海儀見到了“無名氏”,一個柔弱、白皙的女孩子。她是個聾啞人,無論法官和手語翻譯怎樣勸導,她始終拒絕回答任何問題,眼睛里流露出不信任和無所謂的神情。

陳海儀這回遇到了“疑難病例”,庭審無法進行下去。幾天後,她來到看守所提審:“孩子,你一定受了很多苦,說給我聽聽,好嗎?其實,我想幫助你!”陳海儀用剛剛學會的手語,開始和無名氏“交談”。她把動作重複了一遍又一遍。女孩子似乎有些吃驚,但還是緩緩抬起了手:“我叫周晴,是沈陽人。”她交代了犯罪事實,並供述了盜竊團伙的其他成員。

幾經周折,陳海儀終于聯系上了周晴遠在沈陽的父母,他們在電話里泣不成聲。

曾經的周晴聰明懂事,並有繪畫特長。父母因她殘疾而多生了一個弟弟後,她心生抱怨,不時和家里鬧些矛盾,15歲時離家出走,被騙南下成了壞人犯罪的工具。父母曾報警、登報,散發尋人啟事,四處尋找卻始終沒有女兒的下落。

因為情節輕微,又是聾啞人犯罪,小晴被從輕判處拘役,宣判後就可以釋放。那天,法庭外出現了令所有人感動的一幕,小晴與多年未見的父母緊緊相擁,抱頭痛哭。旁邊,愛管閒事的陳海儀也忍不住嘩嘩地流眼淚。

兩年後,周晴的父母打電話向陳海儀報喜,女孩子考上了東北一所特殊教育學院。不久,陳海儀收到了那幅飽含深情的牡丹圖。


編外教師



角色四



優秀法制輔導員進校園


小麗:“你在Q上說愛我,現在手機被人搶了,老爸會罵死我,怎麼辦?”

肥仔聰:“辦法還是有的,看你有沒有膽量嘍?”

小麗:“反正別人也搶了我的,有個同學叫Marry,仗著家里有錢,天天拿著個iPhone,不如教訓一下她!”

肥仔聰做搶手機狀:“靚妹,借你的蘋果用用!”

白雲山腳下一所職業技術學校的舞台上,兩個學生演員剛剛退下,身著法官制服的陳海儀出場了,“同學們,如果你遇到有人教唆你違法犯罪,你會怎麼辦?你們覺得小麗是否構成犯罪?”

陳海儀擔任著廣州市十幾所中小學校的法制副校長、校外輔導員。編舞台劇,搞法制講座,從事少年審判16年來,她先後在省內100多所中小學、中專技校、大學開展法制宣傳講座160次,組織模擬法庭30余場,受眾超過20萬人次,受到校方和師生的熱烈歡迎。

一提起學校和孩子們,陳海儀就來了精神,樂此不疲。筆者看到,她的辦公桌下,是滿滿一箱精心挑選的文具小禮品,桌上擺著一遍遍修改,從不重複的講稿和劇本。陳海儀告訴筆者,在眾多的榮譽里,她最看重“全國青少年法律學校優秀法制輔導員”這個稱號。




香港新浪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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