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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文獻探討


一、   聾文化與擴大性及替代性溝通


所謂聾人指的是不使用口語溝通、不仰賴聲音刺激的人,他們使用手語作為溝通的方式,認為聽不到聲音祇是一種生理上的差異而已,就跟膚色一樣,而不是一種病理現象。相對於聾人,聽能正常、使用口語作為日常溝通的則被聾人們稱為「聽人」。傳統的聾人群聚而居,形成了相當強勢的聾文化;美國聾人族群所使用的美式手語 (American Sign Language, ASL) 甚至成為美國國內第三大語言。


早期對於聾文化的研究主要屬於社會學或教育學的範疇,學者專家們傾向於分析以及比較源自於病理差異所產生的環境區別,或者探討歸納在不同的環境刺激之下,對聾人個案所產生的影響。Chan Lui 1990 年比較了家長是聾人以及家長是聽人的聾人個案[1];他們發現這兩群家長間有顯著的不同,而個案的自我思想、身體能力、同儕關係、學校成績以及一般能力上卻都沒有顯著的差異。他們推論,家長的溝通模式並不會對子女造成巨大的影響,反而是更密切的同儕活動,纔使得這些聾人個案發展出各項功能。亦即,真正影響聾人發展生活態度與價值觀的因素,來自於他們自身的生活經驗;然而在當時的其他文獻中,並未有針對聾人族群發展生活態度與價值觀的過程,做更進一步的研究。


近年來有更多的學者,開始以不同的面向,去探討聾人的自我認同。Holcomb 1997 年研究了聾人自我認同的建立[2];他指出,不論是語言前或語言後失去聽力的聾人,大致上都會經歷順從 (conformity)、不和諧 (dissonance)、反抗 (resistance)、陷入 (immersion)、反省 (introspection)、覺醒 (awareness) 的一連串歷程:


他們首先會順從自己的生理能力,但漸漸地會開始對自己與同儕的差異產生不和諧,遂而開始反抗自己,並且陷入自我認同的迷思;經過了一段的反省後,他們最後纔會覺醒,尋得自己的定位,並重新建立起自我認同。


至於他們所建立起的自我認同,又可以區分為對聾文化及聽文化都能接受的「雙文化均衡 (balanced bicultural)」、偏好聾文化但也能接受聽文化的「偏聾雙文化 (deaf-dominant bicultural)」、較不涉入聾文化但較喜歡聽文化的「偏聽雙文化 (hearing-dominant bicultural)」、盡量參與聾文化而盡量與聽文化保持最小接觸的「文化分離 (culturally separate)」、拒絕與任何其他聾人接觸的「文化孤立 (culturally isolated)」、無論與聽文化或聾文化接觸都很不舒服的「文化邊緣 (culturally marginal)」,以及沒有機會接觸其他聾人以及聾文化的「文化監禁 (culturally captive)」這七類。


無論最後選擇哪一種文化認同的人,也不管其失聰前所接觸的文化/環境刺激為何,他們所經歷的一連串歷程(順從、不和諧、反抗、陷入、反省、覺醒)卻是相同的。然而在 Holcomb 的研究中,並沒有指出失聰的時機是否與最後所選擇的文化認同有所關聯;他也沒有分析這些聾人個案所接觸的環境刺激,跟這些選擇之間是否一致、或有何關聯。


倒是 LueyGlass Elliott 1995 年對聾人自我認同選擇的研究中,發現當時的分類方法傾向於用聽力損失的程度及開始的時機來區分研究對象,而那樣的方類方法並不能用來歸納或預期個案對於自己生活的滿意程度[3]


Luey 等人的研究中指出,外在環境的接受與否,會直接地影響到個案及個案家屬所選擇的自我認同;然而他們的研究中亦指出,影響更巨的是許多個案會對不同的溝通方法,賦予不同的概念,然後再去選擇是否要承認那樣的概念型態。這個結論揭露了要研究聾人族群所選擇的文化認同,或溝通方法時,首先就得研究在聾人族群中、象徵特定溝通方式的深層概念。換句話說,研究者必須針對某種 AAC,研究其在聾人族群內的深層概念,之後纔能進一步地研究此種溝通方法的效益,及其對聾人族群所造成的文化認同選擇。這與本研究的研究動機也吻合。


然而隨著新科技的不斷進步,AAC 的策略及器具越來越多樣化,聽障個案在形成自我認同時,所遭遇的不確定性也就越來越高。Williams 1997 年的時候指出,「當人們對某樣事物的掌控越完備的時候,那樣事物的不確定性就越高[4]」。他認為這種不確定性會動搖人們習以為常的觀念或印象,甚至會造成恐慌與畏懼,而這是由於人們不自知、或不理解、或不習慣使用權利以及進行選擇所致。這樣的現象對於聽語障礙科學研究來說,也是值得注意的;因為各式各樣新型態的溝通輔具,帶來的不啻是這般程度的影響。聾人們對於各式各樣的聽能輔具,可能因不理解、害怕選擇,反而對聽能輔具產生了恐慌與畏懼;因此探究這些輔具到底在聾人的內心形成了何種概念與印象,已成為首要之務。


於是,鍾宗仁在 2002 年時重新解讀了這些原被當作外加的輔具,認為他們在社會之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再是單純滿足功能性需求的角色,而是一種多重象徵性角色[5]。他認為輔具有時成了人類某種天生功能性欠缺的延伸,化為一種肢體或生理工具的再現;有時卻象徵著個人的意識型態、社會地位、獨特品味與某種情感知覺的寄託。他並指出,「使用產品時,使用者便會針對其經驗記憶中的印象,比對現有產品,而獲得其對產品的理解與認識,此便是其對產品產生文化認知歷程。」


鍾宗仁接著探討到輔具使用與自我認同間的關聯性,他認為「此種器物與身體間構成一種延續性的特徵,並建構出緊密的關係脈絡,作用於人類的生活形態中,無論是生活、工作或是休閒。這彌補身體器官功能不足的延伸、記憶的延伸、社會溝通的媒介、情感之所繫、自我的表達與體現。」他接著更進一步地以空間觀來審視這個議題,表示「此時,器物在身體上形成一種手段,一種滿足表達需求的媒介物。而人類的身體也構成組成社會現實的成分。人們在攜帶使用的過程中,構築了使用者的空間場域,一個自我的空間,卻也是開放展演的舞台。」最後他做出結論,「這種種配戴的現象,都將指向一種操作的過程,一種如同儀式一般的行為。與儀式行為的目的性一樣,其中包含了許多的經驗認知與溝通行為。」


亦即,選擇使用某種溝通方式或輔具的過程本身,就已經是一種對自己的認同,以及對自己所歸屬族群的認同了。林雅琪在 2002 年時,對器物使用者的心路歷程的研究中,認為使用者首先會尋求角色的認定與扮演,接著表達需求並執行策略方法,最後纔是結果的呈現[6]。這或許正是聾人拒絕使用聽能輔具背後的心理機制:他們對自己的認同裏,可能選擇了不透過聲音的傳播途徑,故任何為了利用聲音的輔具,對他們來說都會是異於本體的外來物,而且是無法與他們的身體結合的成分;當他們選擇了不配戴此類輔具時,除了在功能上無此需求外,更是如儀式行為般的排斥。當然此刻尚無法做出這樣的結論,但是這一連串的研究結果,都支持著本研究的進行,表示在釐清聽障個案的生理限制與潛力、輔具科技的技術與發展外,也必須注重聽障族群的心路歷程及自我認同。


除了輔具使用的儀式意涵外,「輔具」本身的概念也逐漸在模糊、擴大。AAC 本來就不限於實體的輔具,但就算祇先探討輔具本身,也有越來越多的輔具,從單純的取代部分的失能器官,逐漸演變成增強原有功能的設施;學者們對「機器─動物─人 (Cyborg)」的探討與研究,正是在探討此一演變所帶來的技術與文化議題。2001 年時, Klugman 曾就功能以及思想獨立性兩個面向,把醫療科技發展上已出現以及將出現的機器─動物─人分成可移植的身體 (transplantable body)、超級身體 (super body)、脫離身體的心智 (disembodied mind),以及環連的身體 (linked body) 這四個類別[7]


「可移植的身體」指的是如器官捐贈這類的軀體移植,在這個類別中的機器─動物─人並不損及生命主體性;不管接受了多少的器官移植,每個人都還是明確的他自己。「超級身體」則把接受異體融合的態度由被動轉為主動,包括優生學以及醫學上的身體機能強化,就算原本的生理機能「正常」,也仍積極地想尋求「讓它更好」的可能。「脫離身體的心智」更進一步地認為心智可以完全與身體獨立,即便如科幻電影《攻殼機動隊》中義體化──一切身體器官均由器械取代──後的人類,仍然是生命個體,具有獨立而無可取代的心智。「環連的身體」不僅認為心智與肉體獨立存在,更認為心智可以超越肉體限制,藉由網際網路等科技而形成更大生命單位;例如「蓋婭」將整個行星視為一個單一的生命體。簡而言之,這四個類別的機器─動物─人,逐漸把外來物附著於本體的階段,演變為外來物混入而成為本體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2001 年時,Palumbo 針對這種從附著到混合的演變提出了看法[8]:他認為在這個階段時,已經不是把某個外加的元件附著在原有的身體之上,而是重新塑造 (reshape) 身體;換而言之,也就是從確定的、單一的、封閉的自我認同結構,朝向混合的新型態、新模式。從「溝通」的角度來看,網際網路的興起不僅是個人交際空間的延伸,各式各樣的網路科技更成為了另一種「輔具」,作為 AAC 之用。


楊可凡在 2001 年也曾針對網路使用所造成的影響進行研究,認為這類虛擬世界的混入,能夠成為另一種溝通管道而促進溝通,並且提供歸屬與迴避的機會,進而能夠達成社會學習的功效,並讓使用者得以證明其能力與支配力[9]。在楊可凡的觀點中,網際網路不僅為擴大性與替代性溝通,同時也是一種新的空間,可以成為使用者的歸屬與認同,再次應證了之前幾位學者的研究結論。


二、   網頁親和力與聽障族群之網路使用


我國近年來在網路上的發展、政府電子化等,可以說是相當蓬勃。世界市場研究中心 (World Market Research Centre) 2001 10 18 日的報告中,針對全球 196 個國家進行了政府電子化的評比,其中中華民國拿到了第二名,僅次於美國[10];而美國布朗大學公共行政中心 (Brown University Taubman Center for Public Policy) 2002 6 月份到 7 月份期間,針對全球 198 個國家,也進行了政府電子化的程度進行評比,並於 9 月份發表了一份白皮書,其中中華民國取得了第一名[11]


這些成績說明了中華民國不祇民間百姓,就連政府單位也都相當重視「網際網路」這項工具的使用。網際網路的確大大地拓展了現代人溝通的規模與距離,進而成為新興的互動場域。使用者在使用網際網路時,鍵盤及滑鼠是最普遍的標準輸入 (standard input, stdin) 介面,而螢幕是最普遍的標準輸出 (standard output, stdout) 介面,似乎暗示著祇要手、眼正常,就足以使用網際網路的各項服務;然而並非所有的網際網路使用者,都能夠順利地使用鍵盤、滑鼠、螢幕等輸出入工具,許多人在先天或後天上,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生理限制,使得他們無法像其他人一樣,能將這些工具操控自如。


如果網際網路的發展忽略了這些障礙跟需求,或許就不會是今日的網際網路了。先進的已開發國家尤其曉得這件事的重要性,以美國為例,美國政府認為為了顧及全體國民,各類媒介均需具備一定的親和力 (accessibility),使生理差異不致造成科技使用的門檻,遂制訂了 508 公法 (Section 508),列舉對軟體(包括應用程式及作業系統)、網頁資訊及程式、遠距通訊設備、影像及多媒體產品、自足式及封閉產品,和桌上型及攜帶型電腦的技術標準。而中華民國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也從 2002 年起,開始開發及推廣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目的也同樣是希望網際網路這項工具的使用能夠遍及全體國民,不會因為國民間的生理差異而造成使用的困難。


事實上網際網路在發展時,就已顧及這個議題,因此在全球資訊網協會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W3C) 裏,成立有網頁親和力創制機構 (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 WAI),訂定了〈網頁內容親和力指導原則 (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WCAG)〉的推薦標準。不管是美國所施行的 805 公法,或者是中華民國所推動的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在技術標準上也就是採用這個 WCAG 1.0 版裏,優先等級 (priority) 1 的規範範圍[12]


這個指導原則 (guidelines) 共計有十四條,每條均規劃成三個不同的優先等級;根據陳郁仁在 2001 年的論文指出,「對聽障者而言,有必要的準則有第一、四、五、六、十、十二及十四等七條」,而「在優先性方面,對於聽障者而言,有第五、六、十、十一、十二、十四等六條」[13]


根據上述提及的幾條指導原則,網頁對於視覺及聽覺內容應提供相對等的替代方式 (Guideline 1: Provide equivalent alternatives to auditory and visual content),纔能夠讓各種不便的族群也能取得相近的網頁內容;網頁裡的自然語言的則應力求清楚 (Guideline 4. Clarify natural language usage),纔不致使語言能力不足或有閱讀障礙的使用者無法閱讀;若使用表格則應確保其內容能平順轉換至其他瀏覽方式 (Guideline 5. Create tables that transform gracefully),使用新科技的網頁也要確定能平順地轉換至較舊的瀏覽方式 (Guideline 6. Ensure that pages featuring new technologies transform gracefully),這都是為了要顧及有特殊困難的使用者,他們即便在較差的環境限制下,也該能順利地獲得頁面上的資訊與內容;因此網頁建置時不但應該要使用由 W3C 所提供的技術與指導原則 (Guideline 11. Use W3C technologies and guidelines),提供上下文脈絡及所處方位的資訊 (Guideline 12. Provide context and orientation information),必要時則得使用過渡性的解決方案 (Guideline  10. Use interim solutions),而整份文件更是應該要保持清晰而單純 (Guideline 14. Ensure that documents are clear and simple)[14]


這些指導原則都以含糊籠統的文字撰寫,也很難從中看出,網際網路作為擴大性及替代性溝通,能帶給聽障族群怎樣的助益,或者如何影響他們建立自我認同。事實上,網頁內容的親和力僅是第一步而已。網際網路的企圖是資訊傳遞與互動,普遍來說這些網路上的資訊傳遞又以文字或其他視覺媒體發稔,而非涉及聽能的聲音,乍看之下這樣的環境對於聽能有障礙的使用者來說並無影響,甚至可以認為在剛開始接觸的時機上,聽障族群所感受的欣喜或遭遇的困難,大致上與聽力正常的人是相似的。


但是吳宗蓉在 2002 年所做的研究卻指出,聽障族群與非聽障族群使用網際網路的情況有所不同[15]。聽障族群,無論其聽損程度為何,也不管其所選擇的文化認同,均傾向於將網際網路當作接收資訊或閒聊的工具,鮮少作為主動表達、發表意見的工具。在吳宗蓉的論文中,將這個結果歸因於聽障族群的文字使用能力劣於非聽障族群,導致無法充分運用網際網路可能為溝通帶來的擴大性及替代性設計。


聽障族群的文字能力不僅在表達方面受限,就連閱讀理解也與非聽障族群有所不同。李映伶 (2001)、曾智敏 (2002)、劉秀丹 (2003)、王國華 (2004) 等人先後都對聽障個案的閱讀理解做了研究,結果無論是小學[16]、中學[17] [18]、大學的聽障生[19],閱讀理解的能力均落後同年齡的非聽障生,而且不一定隨著年級而有所提升;即便是大專以上學歷的聽障生,仍有個案的閱讀能力尚低於高中程度。


曾智敏認為閱讀理解能力需仰賴語音記憶來尋找詞彙意義,而聽障個案在這方面卻有能力限制,因而影響了閱讀理解能力[20];在他的研究中指出,隨時配戴助聽器的聽障個案,其閱讀能力也是同齡聽障生中最佳的。而在劉秀丹的研究中則更進一步指出,不祇是文字閱讀,就連仿照中文文法所設計的文法手語,其學習也同樣仰賴著聽覺能力[21]。至於是否接受過口語訓練,則與聽障族群的閱讀理解能力無顯著關連。在李映伶的研究中,對聽障個案的閱讀能力有更多分析[22]。他的研究指出聽障個案對於標點符號的使用及理解遠劣於非聽障個案,而且對於無法以實物表現的抽象概念,例如內心情感、價值衝突等,也都較難透過閱讀理解。


因此對於聽障族群來說,即便是完全符合網頁親和力規範的網際網路環境,也不見得是他們所能輕易理解及使用的。到底怎麼樣的網際網路規劃,纔能對聽障族群有著更大的助益?這個問題也是本研究所欲探討的環節。


三、   ZMET 隱喻抽取技術


從上述這些文獻中,不難發現本研究所面臨的困難之一,乃是聽障族群的閱讀能力及表達能力,會使得一般常用的質性研究方法如問卷、深入訪談等,難以獲得受訪對象真正的內心感受──並不是受訪對象不願意表達出來,而是他們自己也不知道要怎麼表達,或者是他們自己也無法具體掌握自己的感受。為了使本研究在這方面所受的限制盡可能降低,並盡量減少研究偏差,所以本研究應用了 ZMET 隱喻抽取技術作為研究方法,來幫助研究者──也幫助受訪者自己──瞭解受訪者內心真正的感受。


ZMET 這項技術是由哈佛大學商學院教授 Gerald Zaltman 90 年代所提出的研究方法,稍後並取得了美國專利[23]。這項研究方法同時結合了運用文字語言的深度訪談,以及非文字語言的圖片刺激和嗅覺、觸覺等其他多重感官[24] [25],以隱喻導引跟質性研究常用的攀梯法 (Laddering Technique),來探勘受訪對象的認知及感受,瞭解其潛在的心智模式,並由凱利方格法 (Kelly Repertory grid Technique) 抽取構念以及構念間的關連性,以建構受訪對象的心智模式關連結構。


在實施 ZMET 的過程當中,受訪對象會有比傳統訪談法更大的自由度,將他們的內心狀況及感受,以視覺影像及其他的感官形式陳述出來,並把他們原本難以表達或確認的動機、價值、態度、需求等,也投射到訪談之中;因此受訪者不但能更完整且更豐富地瞭解他們自己,同時還能把這些想法與研究者分享[26]


附錄一的「我國運用 ZMET 技術完成之論文及其來自 ZMET 之具體成果」表格,即列出截至目前為止國內實際運用 ZMET 作為研究工具之成果,包含了各種產品之實際設計、行銷及經營策略、組織願景架構、可實際使用之素材等;這些研究也都指出,藉由 ZMET 所取得之成果,較其他傳統質化研究結果更深入、更多元也更明確。


對於本研究這類跨領域的研究來說,尤其適合使用 ZMET,因為 ZMET 本身即為跨領域的研究方法[27] [28]。其理論基礎涵蓋了心理學、認知神經科學、心理語言學、神經生物學、社會學、符號學、視覺人類學、藝術評論、文學批評等多種學科,而且這套研究方法在上述各領域中均符合對信度其效度所要求的標準,讓各學科間理論與實務應用的藩籬不再存在[29]


ZMET 基於這些學科,產生了一個混合的方法論,這個方法論本身奠基在七個基本假設之上[30] [31] [32]


(一)               大部分的溝通是非文字語言的


包括肢體接觸、姿勢、動作、音調及超語段特色、目光接觸、對距離及時間的感知、服裝及裝飾等,佔據了超過百分之八十的人類傳播活動。人們會透由這些非文字語言管道交換訊息及意義,幫助個人洞察力及組織議題,這些都是語言無法獨自呈現的[33]


(二)               思考是以影像產生為基礎


雖然許多思想最後會化為語言表達出來,但是思想多以影像的型態產生出來;Zaltman (2003) 認為,雖然我們很難正確描述這些影像的產生過程,但是研究者仍然可以透過隱喻抽取技術,來創造視覺化的故事,深入瞭解受訪對象所隱藏的想法和感覺[34] [35]


(三)               隱喻是思考、感覺及瞭解行為的基本單位


Lakoff Johnson (1980) 認為隱喻是我們瞭解世界、構思現象的一種基本方式,並且已經體現在我們的生活行動、概念思維和語言的使用上,進而影響我們對外在事物及社會的感知[36]。東定芳 (2000) 也認為隱喻是思考及溝通的基本單位,做為人類一種基本的認知方式,能夠隱藏及解釋思考的方式,也能創造、塑造思考[37];他同時也認為隱喻可以指引我們的行為,作為推理的依據,並可幫助我們確立目標,並相信思考與行為本身即為彼此之隱喻。


(四)               感官影像為重要隱喻


人們可透過圖片如照片、雜誌上的相片、繪畫等,來溝通其視覺隱喻;圖片也可作為發掘受訪者概念及中性、有效代表受訪者較高層構念的工具。除了圖片外,Humphrey (1992) 更認為各種感覺都能提供重要的隱喻,是所有資訊都會流經的「橋樑與窗戶」[38]。因此研究者應將更多注意力集中在受訪者各項感官的隱喻上,以更深刻地瞭解受訪者的思考與感覺。


(五)               心智模式是故事的表現


故事的創造、儲存與恢復就是記憶的主要歷程;從受訪者所描繪的故事中,可以瞭解其對特定主題的想法與感覺,以及其背後所隱含的心智地圖[39]。而這個心智地圖中,包含驅動受訪者思考與行動的主要構念,構念間的連結則代表其互動關係,而這個互動過程將成為市場區隔的基礎與重要元素[40]


(六)               思考的深層結構是可接近的


受訪者有隱藏於內心深處的想法與感覺,但是往往不知道其存在,因而無法表達出來;一旦透過有效的工具,就能把這種內心深層的結構挖掘出來,而且此時受訪者往往樂於與研究者分享這種感覺[41]


(七)               理性與感性的混和


人類的理性與感性混和在一起,互相溝通並且共同影響人類的行為。更重要的是,情感系統是我們思考和行為的第一動力[42],如果某個想法對人們來說沒有情感意義的話,人們根本就不會想要儲存或喚回這樣的想法。


建立在這樣的七個假設上,ZMET 認為以文字為中心的研究工具無法瞭解調查對象內心真正的想法,何況人們的行動及決策的認知及思考中,約有百分之九十五發生在潛意識,僅有百分之五是有意識而為之[43] [44]。那百分之五的有意識行為當然也很重要,但是因其顯而易見又最容易被測量,因此這些年來已被過份強調[45]


為了發掘其餘百分之九十五發生在潛意識的認知,ZMET 以圖片作為視覺隱喻探索工具[46],認為受訪者可以藉由社會文化對圖像符號的共同經驗,直接以圖片作為符號溝通工具,跟研究者做更有效、更直接的溝通;此種溝通方式,往往能在同一個符號內蘊含更多元的想法及感覺,並且能在解釋圖片的過程中,協助受訪者彙整出他們自己的核心感知,傳達出符合他們個人利益、滿足或價值觀的心智模式。


在探索隱喻的過程中,研究者有機會發掘出兩種不同層次的隱喻:一種是比較表面、比較淺顯易見的,另一種則是較深層的核心隱喻;這些核心隱喻纔是 ZMET 所欲發掘的重心,因為核心隱喻纔是真正驅動受訪者決策或行動背後的根基,能幫助研究者洞悉受訪者的行為。事實上,所有的表層隱喻,也都是憑藉著核心隱喻而產生的──沒有核心隱喻,就不會有那些表層隱喻[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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