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更新日期:2009/09/06 04:09



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六月底,全國領有聽覺機能障礙手冊人數為十一萬三千一百零五人,佔全國身心障礙人士比例十.七三%,僅次於肢體障礙、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兩類障礙的人數 。



聽障手冊認定標準為:五十五分貝以上,在未借助助聽器下,兩耳純聽力聽不到。



台北市聽障者聲暉協會表示,一般人能進行的運動,聽障者都能做,只不過像運動比賽使用的鳴槍或吹哨,必須以揮旗或閃燈替代。 (記者謝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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