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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遭求償 先鑑定釐清責任
2009年04月30日蘋果日報
想替弟弟申冤的大強問:
弟弟開我的車子闖紅燈肇事,對方騎機車從對面過來,對方指控弟弟開車撞他。但是我從車子的右前角燈及後照鏡研判,對方可能也闖紅燈。但他宣稱受傷了,醫師的診斷證明也顯示他一邊耳朵聽不見。
但是,對方的父親有一次喝醉酒,說出他兒子根本沒事,只是盤算如何跟對方索賠,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確保弟弟權益。
律師張景源答:
大強的弟弟開車撞到機車騎士致對方受傷,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罪,但弟弟是否闖紅燈肇事,不是對方說了算,也許對方也闖紅燈才會互撞,因此必須交由專業單位鑑定才能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不是對方說了算
建議弟弟在地檢署應訊時,可要求檢察官將此案送交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做最精確的確認。若該單位鑑定出雙方的過失比例,就可確定責任如何分擔。除刑事責任外,該賠多少錢,也會隨著過失比例調升或調降。
大強來信說,對方自行提出醫生證明,聲稱一邊耳朵聽不見,這也不是對方說了算。建議可將對方送交其他專業醫療院所進行鑑定,確認車禍是否是造成對方耳朵聽不見的直接原因。若對方原本就有相關疾病病史或刻意裝病,真相一定會大白。如果弟弟真的把對方的耳朵撞傷了,當然得認賠;但若是對方本來就失聰或故意裝病,責任就不在弟弟身上,也許無須賠錢,建議應專注追查此事。
◎記者侯柏青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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