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 / 3
來加工作多年的亞裔看護員Karen(右),申請加國永久居留權期間接獲移民部通知,她的失聰女兒Jazmine(左)的體格不過關,不能來加。星報

本報綜合報道

指體檢不合格 恐需資助特教費用
  菲律賓一位來加工作多年的看護員,在申請加國永久居留權的期間接獲移民部通知,指她的失聰女兒的體格不過關,不能來加。看護員深感失望,指女兒不會為國家帶來額外負擔,覺得政府的決定是歧視。當局則指有關決定並非定案,申請人可就裁決作出回應。
今年38歲的Karen Talosig是菲律賓註冊護士,2007年透過當時的居家護理員計劃來卑詩省擔任看護員。她身兼四職,負責照料兩個兒童、一個長者和一個截癱病人,每周工作80小時。她工作滿所須時數後,旋即申請永久居民資格,至今已等候了5年,同時申請自幼喪父的失聰女兒Jazmine來加。
移民部根據Jazmine的體檢報告,獲悉她失聰,去年6月曾要求Talosig提交更多關於她女兒情況和需要的文件。位於菲律賓馬卡蒂市的加拿大領事館,在去年6月3日發出的信件中,指Jazmine「雙耳有嚴重的感覺神經性聽力喪失,可能會令她須要的社會服務(特殊教育經費),未來5年會超越加拿大人的人均費用。」
雖然法例規定不可以體格不合格為理由,拒絕國民擔保外籍配偶或居住海外的子女來加,但由於Talosig並非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故未能獲得豁免。
有移民官員估計,Jazmine未來5年須要的保健服務,費用可能高達91,500元。
然而Talosig表示,她的女兒與常人無異,無須特別護理:「她喜愛攝影和跳舞,喜歡和家母一起烹飪。她和許多年輕人一樣,視Selena Gomez為偶像,儘管她聽不到她的音樂。」
移民部:非最終決定
她又說女兒「非常獨立、能力強,(與常人)唯一的分別就是失聰。她天生嚴重耳聾,根本不須要助聽器。我覺得政府的決定是歧視。」卑詩省本拿比教育局和卑詩省聾人學校檢閱過Jazmine的醫療檔案和個人歷史後,均去信政府支持她,認為按她的情況,不須動用政府的特殊教育基金。如果她在聾人學校接受教育,所須成本將與一般學生一樣。
Talosig其中一位僱主Helene Whitfield,則表示她和其他僱主均已答應,如有需要,會提供Jazmine一切所需:「Karen工作勤奮又可靠。她身兼四職來賺取所須的律師費……現在要身為人母的她,在放棄女兒和放棄加拿大之間作出抉擇,兩者都不是上策。」
她又認為,政府應根據每個個案的實際情況,而非刻板的印象,來定義何為「過度需要」社會服務。
移民部網站顯示,當局已就Talosig的申請作出裁決,但她一直未有收到通知。至上周三,她收到馬尼拉大使館的電郵,指她的申請仍在審核中,令她大感困惑:「似乎沒有人知道給我和女兒的正式通告去了哪裏,或甚麼時候寄出。希望他們能明白事件的迫切性。」移民部及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未有回應事件,只表示指Jazmine體格不符合來加要求,並非最終決定,Talosig有60日可作出回應。
資料來源:星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莉娜手語工作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