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三日中國時報〕




台北市勞工局九十三年預算中,新增辦理勞工參加職業訓練期間臨時托兒托老補助一百萬元。不過勞工局表示,這項業務另有中央勞委會配合款一百萬元,今年採取動用第二預備金方式開辦,今年可補助金額計二百零一萬元,明年則以公務預算編列,所以凡符合規定者,即日起就可申請。勞工局表示,這項補助今年三月十八日核定,但由於經費尚未完成撥下,故自八月職訓新班開始受理申請。凡參加職訓中心日間技術職業訓練班、該中心委辦的職訓班或勞工局運用就業安定基金委辦的職訓班,家中有未滿十二歲子女,或有六十五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長者,在參訓期間家中其他成員無法協助照料並有就托之事實者,都可申請。有關就托機構條件及受托事實證明,勞工局都有規定。三歲以下幼兒就托於保母者,該保母須接受社政主管機關或其認可單位辦理累計時數至少八十小時的保母訓練合格;十二歲以下兒童就托於立案托兒所、幼稚園、兒童托育中心、國小課後安親班〔補習班除外〕,需檢附就托機構繳費收據。三歲以下幼兒補助金額以全日制者每月不超八千元,每日不超四百元;半日制每月不超四千元,每日不過二百元為限。十二歲以下兒童就托,補助金額全日制每月不超四千元,每日不超二百元;半日制每月不超三千元,每日不超一百五十元為限。托老補助金額重度失能者每月不超六千元,每日不超三百元;中度失能者每月不超四千元,每日不超二百元;輕度失能者每月不超二千元,每日不超一百元為限。申請者除不得重覆申領,如中途離訓者,依比例追還補助款項。勞工局表示,此服務今年動用第二預備金辦理,正受理申請尚有餘額,明年則編列公務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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