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日中國時報〕



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有優先進入公立幼稚園、托兒所的機會,家長可於三月十五日起,就近洽學區內國小輔導室,或特教業務承辦處申請辦理。台北縣政府教育局表示,為落實特殊教育向下延伸,提供特殊需求幼兒獲得適當的學習環境,九十三學年度,特殊需求幼兒優先入公立幼稚園及公立托兒所,自三月十五日到四月九日受理申請,家長要帶戶口名簿、身心障礙手冊(診斷證明或聯合評估報告書)及預防接種卡申請辦理。教育局指出,凡設籍台北縣或居留台北縣的外籍、華裔(公立托兒所需設籍該鄉鎮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持有合格身心障礙醫院開具的發展遲緩證明、或早期療育評估鑑定醫院的評估報告書,年滿三足歲至入國小前(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日以後至九十年九月一日以前出生)的幼兒,可優先申請讀公立托兒所或學前特教班。年滿四足歲至入國小前的幼兒,可優先申請讀公立幼稚園,詳可查詢台北縣幼稚教育資源網:http://infol.tpc.gov.tw/kid。據統計,目前就讀台北縣公立幼稚園的特殊需求幼兒約有三百人。教育局表示,家長申請後,還要經過幼兒學習能力評估,評估認為合宜後才會通知優先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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