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 湯洋) 17歲聾啞女孩公交車上行竊時被當場抓獲,檢察院及時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辯護。
昨日,記者從大東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這是新《刑事訴訟法》實施后,瀋陽發出的首份《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書》。
17歲聾啞女孩行竊被抓
去年12月,在瀋陽的一輛公交車上,一名女孩趁車上人多擁擠,用背包做掩護,偷了一名女乘客的錢包,這一切都被在場的公安人員看在眼裏。女孩剛得手,就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經查,女孩只有17歲,是聾啞人,家住貴州。此前,女孩經別人介紹來到瀋陽找工作,但因一直沒有找到工作而干起了扒竊的行當。
女孩扒竊的錢包裡,有310元現金、4張銀行卡和1張購物卡。
大東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檢察室受理此案,因女孩是未成年人,而且是聾啞人,沒有委託辯護人。於是,檢察院案管部門及時向瀋陽市大東區法律援助中心發出了《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書》。
提供法律援助 建議從輕處罸
大東區人民檢察院呂倩竹介紹,新《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又或者是未成年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大東區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書》后,迅速作出回復,指派遼寧同飛律師事務所劉雄唱律師擔任女孩的辯護人。劉雄唱律師閱卷后,對檢察院認定女孩盜竊的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鑒於女孩是未成年人,又是聾啞人,具有良好悔罪表現,量刑上應當對其從輕處罸。
大東區檢察院辦案人員採納了辯護人的意見,建議人民法院對女孩從輕處罸。
呂倩竹表示,這是新《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大東區人民檢察院首次針對未成年聾、啞人行使此項職能。他們發出的《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書》,也是新《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瀋陽發出的首份《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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