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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區─ 日期:2007年03月30日
啞巴吃黃蓮 聾啞者遭冤枉變竊賊






 記者鄭佳佳/南市報導
 有名聾啞者酒後在荒廢豬舍「借住」一晚,被地主以竊盜罪移送法辦;承辦警員更因溝通不良,誤會聾啞者涉嫌犯罪,不只偷竊更打傷地主。所幸出庭時有手語翻譯人員幫忙,向法官「轉述」實情,更證明雙腳遭地主打傷,「啞巴吃黃蓮」的聾啞者終免受無辜牢獄之災。
 有鑒於聾啞者與外界溝通不良,除洽公不便更可能出現上述的「冤案」,去年八月開始,社會局結合南市聽障者運動協會,在無障礙福利之家開辦聽障手語翻譯服務,每週一至五上午八點半至十一點半,由啟聰學校退休老師團隊提供翻譯服務。
 八月至年底共服務三百卅人次,除幫忙翻譯溝通,亦有陪同出庭應訊等服務。
 其中一件服務案例,去年八月有名聾啞者喝酒怕回家被老婆責罵,跑到住家附近的豬舍睡覺,等待翌日清晨睡醒再回家,未料地主卻認定聾啞者想要偷豬舍內的鐵條變賣,雙方無法溝通,聾啞者一時情急,拾起地上的鐮刀自衛,最後沒有傷及地主卻被打傷。
 地主一氣之下鬧上警局,一口咬定對方偷東西更拿刀傷人,警員雖有詢問聾啞者,但因對方聽不到也無法說話,本身也不認字,因此對話變成雞同鴉講,陰錯陽差,讓警員誤以為聾啞者有偷竊行為。
 直到開庭前一天,連律師都難以掌握案情,甚至親人也勸他認罪換取減刑,不過聾啞者堅持自己清白,不願認罪。
 法院開庭前夕找來手語翻譯員協助,透過翻譯才知道,聾啞者只是「借住」豬舍一晚,且毫無傷人行為,甚至腳還被地主打傷,法官了解案情後遂判聾啞者無罪。
 據協助手語翻譯的蔡姓翻譯員表示,若無人介入幫忙溝通,這名聾啞者極可能被「誤判」傷害、偷竊罪,含冤入獄,被獲判無罪後,家屬更寄信感謝幫忙。
 為增加服務團隊陣容,今年初社會局更與法院、聽障者運動協會辦理手語翻譯人員初級班培訓,經過兩百小時密集訓練後,共十九人結業,成為南市手語翻譯服務生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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