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sina.com 2009年02月19日 19:18 北京新浪網
日前,安康首例“磚廠虐工案”一審宣判,涉嫌強迫職工勞動的陳洪國、陳洪軍兄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60歲聾啞人磚廠內離奇亡
2008年7月31日上午10時許,天氣炎熱,安康市漢濱區建民鎮長鋪村鑫源磚廠內,一名60多歲的男性聾啞工人在磚廠半成品生產車間裝幹磚坯時突然暈倒,一小時後死亡。後磚廠負責人張某報警。接警後,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建民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在調查走訪中,細心的民警發現磚廠半成品車間負責人陳洪國伙同其胞弟陳洪軍從2008年3月至7月,在安康城區及火車站附近強行將流浪乞討人員帶走,採取威脅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他們在磚廠勞動,且晚上鎖上宿舍門,不發一分錢工資。8月7日,漢濱警方決定對陳洪國、陳洪軍涉嫌強迫職工勞動罪一案立案調查,並依法對陳洪國、陳洪軍兄弟刑拘。9月5日,經漢濱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對陳洪國、陳洪軍兄弟實施逮捕。
防止流浪人員逃跑晚上鎖門
原來,2008年2月,漢濱區東鎮鄉24歲的陳洪國承包了鑫源磚廠半成品車間,並同其弟陳洪軍共同經營。承包期間,他們兩人先後在安康火車站及磚廠附近將約20名流浪乞討人員(部分工人為聾啞、癡呆殘疾人、精神病人)脅迫、誘騙至該車間幹活。不簽或違法簽勞動合同,扣押工人的手機、身份証和錢物,並用暴力威脅毆打工人,指使工人陳波、劉華對其他“不聽話”及逃跑的工人進行毆打。為防止工人逃跑,陳洪國兄弟將工人宿舍門鎖住。除三頓飯外,工人一早起來幹活,一直要幹到晚上9時甚至11時,且不許工人交流。
2009年1月7日,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日前,做出一審判決:主犯陳洪國構成強迫職工勞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判決從犯陳洪軍構成強迫職工勞動罪,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2000元。宣判後,兩人當庭表示不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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