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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 偷偷摸摸的報稅 |
【思微兒(台中市)】 |
姨丈去年領到身心障礙手冊,若被列為扶養親屬,可享有額外的特別扣除額。表哥和表姊夫兩人各自經過試算,認為將姨丈列為表姊家報稅時的扶養親屬,可以獲得較多的減稅金額,所以兩人協商之後,姨丈就由表姊家列為申報的扶養親屬。 表姊夫在算好納稅額之後,立即將報稅資料親自送交國稅局。幾天之後,表哥在閒談時開玩笑地提起:「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不錯喔,可以享有十萬元的特別扣除額。」忽然聽見表姊夫「啊」的一聲大叫,原來他忘記將姨丈的身心障礙身分列入扣除額裡,就直接送件了。 電話詢問國稅局之後,得知可以提出「第二次申報」來補救,表哥要表姊夫不必著急,反正離報稅截止日還有幾天,等他算好之後再一併用郵寄的方式寄出就好了。但是表姊夫還是堅持要自行送件,他趕回家去重新試算列印之後,又匆匆趕赴國稅局繳件了。 我們都很納悶為何表姊夫那麼堅持本人送交。表姊無奈地說:「他誰也不相信,寄掛號擔心郵差把東西弄丟;放在家裡,怕我偷看他的報稅資料,知道他的薪水數目。所以每年報稅,他都『偷偷摸摸』的計算,然後再親自出馬到國稅局去報稅。」 表姊夫婦結婚近二十年,當老公的竟然將自己的薪水保密到讓老婆完全不知道,真是讓我感到匪夷所思。 【2009-05-29/聯合報/D1版/家庭.副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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