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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身心障新法 公家「快跑」民間「慢飛」

2009-5-16


〔記者孟慶慈/台南報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7月11日上路,公民營單位僱用身心障礙員工數門檻調降,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宣導發現,不少公營單位都已提前足額進用,民營單位較為兩極。


政府原規定,公部門每50人需進用1名身障者,民營事業機構每100名員工,需進用1名身障者,7月11日以後,公部門34人需用1名身障者,民營事業67人要用1人,雲嘉南區就服中心統計,雲嘉南地區138處公營單位、425個民營事業需增額進用身障者。


雲嘉南區就服中心近期巡迴宣導,台南市91處公營單位幾乎都已提前足額進用,成大、成大醫院甚至超額進用身障者,至於民營單位,不曾進用身障者的企業態度多保留,具僱用身障員工經驗的企業,配合新法的意願高。


雲嘉南區就服中心表示,政府為鼓勵企業進用身障人士,對僱用身障的企業提供2項補助,身障符合「職場學習與適應計畫」者,每人最高補助3個月基本工資,另一項「雇主僱用獎助津貼」,政府提供每人最高1萬元薪資補助,最長補助12個月,兩項補助未抵觸,同一員工可以2項補助都申請。


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指出,未足額進用身障者的公、民營單位,都需繳交不足額人數的最低工資,與其繳款不如對身障者釋出工作機會,還可獲得政府提供的薪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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