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王榮璋今天會同身心障礙團體召開記者會,質疑中華郵政簡易壽險拒絕特定類別身心障礙者投保,違反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滕西華表示,從去年至今,至少有2家保險公司對小兒麻痺、罕病等身心障礙人士拒保;甚至有人因輕微聽障,有配戴助聽器,仍被拒保。「保險法」已修正,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身心障礙者投保,但不僅保險公司在抵抗,主管機關也還沒準備好要檢視這樣的商品。

中華郵政公司壽險處長邱鴻恩表示,按規定,第一線接到保險要求,不管身心障礙到什麼程度,都不能拒絕,總公司會有專業核保理賠單位去評估情況能否投保,投保金額能否適量減少。

中華郵政公司也說,依法可不受理投保的狀況,包括全盲、中樞神經癱瘓、兩腿毀損、永久喪失語言能力等4類。理由是可能有併發疾病,牽連後續理賠的病因很難做專業認定,反而會衍生理賠爭議。

不過身心障礙聯盟認為,符合上述條件之視覺障礙者、肢體障礙者、語言障礙者,目前穩定就業的比例很高,中華郵政列為「完全殘廢等級」,認定當事人的健康風險超過危險評估,不知客觀依據何在?

脊髓損傷基金會強調,中華郵政強調該公司對身心障礙者的投保率達85%,但是非身心障礙者的投保率是否更高?以及核保作業是否落實對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保障,還是一律由櫃台人員判定資格?是否對一般保戶免體檢核保從寬,對於身心障礙者卻從嚴處理?

王榮璋則表示,簡易人壽保險法是由交通部主管,但業務受金管會監督。針對該法第7條對身心障礙者給予差別性待遇的條款,他將比照日前三讀通過的保險法第107之1條內容提案修正,避免日後再生爭議。他要求金管會保險局,儘速會同交通部,針對發售中的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契約,進行通盤檢視,並且未來核准新商品時能更加謹慎。

王榮璋也說,中華郵政公司應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落實對消費者之保障。並且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針對與身心障礙者相關的保險爭議案件,進行類型化的案件整理,提供金管會作為日後修正「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處理原則」的依據。

金管會保險局長吳桂茂說,根據「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規定,除有保險精算及統計資料作為危險估計基礎者外,不得對特定承保對象或僅因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而有不公平待遇,未來會加強對各公司教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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