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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國際聾人節,合肥市聾人李碩向本報反映,聾人現在不能享受免費乘坐公交車的待遇了,而在2000年以前都是可以的。他不禁納悶:難道聾人不是殘疾人嗎?李先生呼吁,合肥應恢復聾人免費乘公交車的優待政策。
合肥耳聾青年李碩是比較活躍的殘疾人代表,常年為殘疾人權益奔走。記者昨天通過手機短信對他進行了采訪。據李碩介紹,合肥市現有三萬多名聾人,據他所知,以前曾經有聾人免費乘坐公交的優惠政策,但到了2000年以後,這個政策就改變了,聾人被排除在殘疾人之外。
記者調查後了解到,早在上世紀80年代後期,合肥市曾出臺過相關政策,規定該市盲、聾人都可以免費乘坐公交車,此舉當時在全國還是第一家。而2001年,這項制度實施了20多年後,合肥市相關政策改革,這個規定就作了調整,聾人就被排除在外了。記者查詢了最新的2004年出臺的合肥殘疾人免費乘公交政策,當中確有明文規定:『凡盲人、二級以上肢體殘疾人可以免費乘坐市內公交汽車。』聾人的確不包括在內。
昨天下午,記者就此采訪了合肥市公交集團的相關部門。據工作人員介紹,合肥市殘疾人免費乘公交車的政策只是照顧那些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的特殊群體,而聾人沒有喪失勞動能力,基本不在免費服務的范疇之內。另一方面,也有一些正常人經常冒充聾啞人,或使用假證件免費乘公交車,而往往都試圖冒充聾人或者啞巴『蒙混過關』。這給駕駛員的工作帶來了不便。有鑒於此,合肥市現行的規定中,沒有把聾人納入進去。
李碩給記者發短信建議認為,合肥應當恢復以前聾人免費乘公交車的優待政策,這是合肥廣大聾人的迫切要求。『當年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政策的推出,不僅給合肥市廣大聽力言語殘疾人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幫助,也體現了人文關懷。現在社會經濟更發達了,應當恢復這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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