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株潭報》株洲訊(記者劉平通訊員童建榮徐傳村)兩夫婦離婚本不是什麼難事,但因為雙方當事人都是聾啞人,給辦案法官帶來了一定困難。還好雙方親家配合默契,在法庭上充當啞語翻譯,讓這起離婚案件在3月30日順利結案。

女子孫某和男子曾某均為聾啞人,兩人於2005年登記結婚,並於同年生育一子。據雙方家人介紹,曾某繫再婚,此前已與前妻育有一女並歸其撫養。曾某和孫某雙方因身體缺陷未能就業,婚後又常因家庭開支等問題發生爭執,最后孫某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

因為雙方均係聾啞人,如何了解雙方對離婚案件的具體意見成了擺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難題。

承辦法官在與孫某、曾某雙方及其父母的溝通中了解到,孫某、曾某都識字,孫某的父親和曾某的哥哥均能翻譯啞語,並表示要擔任各自親人的翻譯,因此承辦法官決定召集孫某父親和曾某的哥哥和當事人一起來法院參與庭前準備工作。

通過手語翻譯,承辦法官了解到孫某、曾某雙方均同意離婚且對小孩撫養無異議,僅就撫養費起爭議。

為省去當事人往返奔波,承辦法官決定當場組織庭前調解,在雙方家屬翻譯的配合下,採用手語翻譯、書面表述相結合的方式與雙方當事人溝通,經過三個小時的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就撫養費達成一致意見。

3月30日下午,在當場製作調解協議後,承辦法官提醒孫某、曾某認真閱看協議內容,並就疑惑進行解答,確認系雙方真實意思後才交給孫某、曾某簽收,最終這起特殊的離婚案件順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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