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羅緗綸/苗栗報導】

2008.01.17 03:56 am
 


苗縣新修訂「縣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今年9月新學年起,按設籍先後順序審核作業做了減化,並以弱勢家庭子女優先。

簡化後,有居住事實且設籍3年以上,只需繳交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設籍時間較短的新生,在學區國中額滿後,將轉介鄰近未滿額的學就讀。

教育局長彭源昨天說明新辦法,並定19日上午9時在照南國中體育館、下午2時在建國國中活動中心、20日上午9時在苗栗高中禮堂、下午2時在公館國中活動中心,由教育局就近向國小6年級學生及家長說明。

另外,以往審查「共同居住」,以與父母雙同住為要件,今年改採只要父、母一方,甚至放寬到只要與監護人同住即可,減少單親、父母異離、分居造成新生入學的困擾。

苗栗縣去年起落實國中新生入學管制,以明星學校「擠爆了」,還佔用了專科教室,校方也為了新生入學飽受人情壓力。去年間,議會開議期間,議員發言焦點集中於「新生入學要件」及「如何打破明星學校迷思」。

去年遭指評較多的是,新生戶籍審查要繳房屋權狀、公證租約、與父母共同居住證明等,今年修改新規定,「預估額滿學校」新生,實際居住且設籍3年以上,只需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設籍3年以下、半年以上,另需繳房屋權狀、公證租約或其他文件作為居住事實佐證,審查上,依新生設籍先後錄取,到額滿為止,設籍時間不到半年,也會轉介到鄰近學校就讀。

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家長、寄養家庭新生等,提供相關書面資料,可優先就讀;相關事項可洽國教課325219查詢。



【2008/01/1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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