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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自行車主題園區整排水溝蓋被偷走二十三個。鄧惠珍攝

【鄧惠珍╱彰化報導】彰化一名大四男學生前天到員林自行車主題園區跑步,竟因惡劣竊賊偷走排水溝蓋,他一腳踩空摔進排水溝,左小腿應聲骨折,送醫治療,至少半年無法行走。管理公園的員林鎮公所昨發現,園區一百個水溝蓋竟有二十三個被偷,除圍起封鎖線、報警,到醫院探視受傷學生,並將協助學生申請國賠。

 

大四生陳皓胤前天在公園跑步,踩空摔落無蓋的水溝斷腿。校方提供

中州科技大學運動與健康促進系大四生陳皓胤(二十二歲、患有重度聽障),前天下午照平時運動習慣,到學校後方的員林自行車主題園區跑步,跑到滑板區外圍時,突然一腳踩空,左小腿應聲骨折,痛得他眼淚直流,其他同學見狀打一一九送醫,經送醫救治,發現是開放性骨折,手術後目前住院休養。 

 

常有學生在此跑步

陳皓胤指,他平時都在該地跑步,環境很熟悉,沒想到前天下午去慢跑,卻突然一腳踩空,眼前一陣黑、劇痛襲來,左小腿就骨折了。陳的外公哽咽說,他兒子中風成植物人,乖孫還出這種意外,讓他很不捨。
陳皓胤的導師曾意涵說,該處平日有不少學生運動,學生均不知道水溝蓋何時遭竊,陳皓胤雖是聽障生,但課業或運動都很認真。昨天也在園區慢跑的中州科大學生王翎暄說:「跑到該處才突然發現水溝蓋整排不見,差點踩進去,超恐怖!」 

鎮公所助申請國賠

員林鎮公所主秘賴致富說,該園區滑板區約有一百個水溝蓋圍成一圈,水溝蓋一個約三千元,二十三個近七萬元,昨接獲學校通報,已先圍起封鎖線並到醫院探視學生傷勢,並報警處理,未來會協助受傷學生申請國賠。
律師李學鏞說,依《國家賠償法》第三條,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即受傷學生可向主管機關員林鎮公所申請協商、請求國賠,若公所拒絕,學生拿到拒絕國家賠償請求書後,可向法院提起國賠訴訟。本案公所確有監督責任,水溝蓋遭竊導致學生受傷,公所須負起賠償責任,事後若抓到小偷,學生則可向小偷提民事求償。 

路跑注意事項

●路線選擇,應挑安全性較佳的公園、河堤或學校運動場
●留意環境變化,避開工地、坑洞、積水及路面障礙物
●對不熟悉路況,應先在白天以快走為佳
●剛開始從事路跑運動前,須做伸展運動,避免運動傷害
●注意補充水分、溫度、防曬及天氣預測,避免脫水
●拿捏體能狀況、不可勉強
資料來源:中州科技大學運動與健康促進系主任吳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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