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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語,就本質來說,是聾啞人使用的語言,也是一部分健全人、重聽人與聾啞人打交道時使用的語言。它是一種無聲語言。和有聲語言一樣,手語也有語言的基本特性,比如它是社會現象、是交際工具、是思維工具等。
        因為使用的人少,手語使用者客觀上成為了社會中的“非主流”人群。不了解手語的健全人,看到會說話的人打手語,會感到迷惑不解;而看到純粹的聾啞人用手語交流,更會覺得好奇新鮮。因此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況,一人打起手語,多人側目而視。這樣,打手語的人無形中就被置于一種“表演者”的地位,感覺好象在舞台上展示自己說話的過程一樣(實際上他並不想展示),心理上會感到尷尬、拘謹、緊張、惱怒,從而影響與旁人的交流。
         對於使用手語的人來說,最好的應對方法的確如江小姐所說,是坦然面對,可以適當地採用一些心理自我調節的方式,如想“你看我什麼,我會手語,你會嗎?一群文盲啊”。很多聾人經過多年的使用手語體驗,已經完完全全地習慣這種語言方式,接受它帶來的各種心理感受。但還是有一些聾人,特別是性格內向的聾人,在心理上對健全人所謂的“異樣”眼光十分介意,深懷抗拒,其結果是既影響自己心情,又妨礙了同他人的交流。總之,聾人,甚至重聽人,和健全人交流的一個關鍵就是要放下面子,不怕打手語,不怕筆談,不怕話說得不好被取笑。這是每個聾人都應該明白的。
         而從健全人的角度看,又如何呢?作為生活在健全人圈子中,同聾人也有很多接觸的重聽人,我的體會是:健全人的異樣眼光總會帶給聾人不舒服的感受,但聾人往往沒有深刻思考過健全人的這種行為(姑且稱之為“圍觀行為”,不一定指圍起來觀看,也指眼神圍觀)背後隱藏著什麼動機,他們為什麼會這樣。我認為,圍觀行為可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健全人完全出於對手語的不了解,看見聾人手舞足蹈地比劃,覺得好奇。看見手語打得好看的,不覺多看兩眼。看見動作滑稽可笑的,不禁莞爾,覺得手語這東西真好玩。他們通常沒有考慮自己的反應對聾人帶來的心理感受。但“不知者不罪”。此其一。
第二種是歧視手語、惡意取笑。“聾子”、“啞巴”等詞彙一向是罵人的詞彙,帶有侮辱的含義。大庭廣眾之下暴露自己是“啞巴”,難免會遭到一些素質低下者的嘲笑。如果說聾人只是生理上的殘疾,而且相對於肢殘、盲人來說,是一種“美麗的殘疾”,那麼那些人就是心靈上的殘疾。對待他們最好的方法就是視若無睹。
       在此要說明的是,並非所有對聾人抱歧視態度的人都通過“圍觀”這一方式體現出來。有的人心理冷漠、自私,外表上表現為對聾人不屑一顧。他們不看聾啞人打手語,好似對他們很尊重,但真正生活中要和聾人打交道,他們的方式卻多半是推脫迴避。
總之,圍觀不一定是歧視的表示,不圍觀也不一定是尊重的表示。
       中國是個有“圍觀習慣”的國度。對殘疾人、形體醜陋者、囚犯、外國人等,都有著源遠流長的圍觀傳統。魯迅在他的作品中就曾旗幟鮮明地抨擊過看客的麻木和愚昧。圍觀源於幾千年來封建而封閉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帶來的市民習氣、市儈習俗。可以舉例佐證:在北京、上海等國際化大都市,對聾人、外國人等的圍觀現象相對較少。而在武漢、成都等內陸城市則較嚴重。至於在經濟不發達風氣不開放的城鎮鄉村,習慣勢力頑固,很多事情被人們視作另類。
       記得小時候看電視《戲說乾隆》,清朝中期一個外國傳教士到中國來,鄉民們第一次看到這個黃頭髮藍眼睛人高馬大的外國人,十分好奇,跟在馬後面指指點點,傳教士心裡很彆扭。看到傳教士沒反應,膽大的孩子圍上去不停地取笑挑撥這個“怪物”,傳教士終於發火了,拔槍威脅,但愚昧的村民們不知槍為何物。待到傳教士開槍打死了人,大家才驚惶逃竄。這時正在酒肆喝茶的乾隆爺便挺身而出力戰黃毛妖怪,擔當了一回愛民救民的明君角色。看完這個故事,我們能單純地說鄉民們是無辜的嗎?我們能單純地說傳教士是凶殘的嗎?我們能單純地說乾隆皇帝是英明的嗎?都不能。事實上,從古到今,到中國來的外國人,無不為中國人濃重的圍觀情結感到苦惱,認為中國人總喜歡盯著他們瞧,嘻嘻發笑,是不禮貌的表現。他們對中國人如此大驚小怪感到奇怪。因為西方的文化和我們是不同的。西方講究個人空間,即使是在公共場合,也不能彼此靠得過近。在地鐵裡,中國人看見身旁的人在看書看報,會習慣地斜瞟他正在閱讀的內容。而外國人是視這個動作為無禮和侵犯隱私權的。可見,文化的碰撞是衝突的根本原因,健全人和聾人也必然會遇到這個問題。只有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體諒,才能化戾氣為祥和,手語問題才不成其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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