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領導專業中,我提到在手譯界,另一個尚未找到答案的疑問:


一個沒有什麼翻譯經驗,聽不到聲音的聾人,是否能夠擔任手譯督導或手譯組組長呢?


 


在手語翻譯員培訓課程的考試中,包括有:手語翻口語、口語翻手語、手口語雙向翻譯、筆試(看影片手語寫下中文意思、聾人文化、手譯員守則、聾人及手語歷史、專業知識-勞政、社政、法律...等)


手語翻口語,是指聾人比手語,手譯員要翻成口語,口氣順暢,意思清楚,讓其他看不懂手語的聽人,知道聾人在表達什麼意見。


口語翻手語,是指聽人說話,手譯員要翻成手語,視在場聾人手語程度,可能要使用自然手語或文字手語,甚至加上口形,目的是要讓聾人知道聽人在表達什麼想法。


手口語雙向翻譯,在考試會有這一關,也是確認當一聽一聾在對話時,手譯員是否能完整轉達雙方意思,達成溝通目標,其實在實務上,手口語雙向翻譯,就是手翻口、口翻手的合併使用。


 


以下列出在社工人員人事條例中,對督導的條件:


社工督導:
一、經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公布前高等考一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二、經社工人員特種考試二等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公布前其他特種考試乙等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任社會工作師或第九條規定相當職務並取得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三年以上,最近三年年終考績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者。
四、任社會工作員六年以上,且經社工人員薦任升等考試及格,最近三年年終考績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者。


以上條件是符合其一即可,如果撇開考試的部份(因為台灣手譯的專業制度尚未完善,除了手譯員丙級技術士的考試外,沒有其他相關考試,通過以上所指的考試,並不表示了解手語翻譯的專業),以第四條來說,需任社會工作員六年以上,換句話說,至少要有手譯經驗六年以上(雖然轉換成這樣的條件仍顯無法表現出一個人是否適任手譯督導一職,但也能勉強算是一個基本門檻的判斷條件)


 


那麼,一個手語翻譯員的督導,要負責做什麼事呢?


簡而言之,督導,就是要對該負責之業務執行督之導之的責任。


在指派手譯員執行工作時,能確認適當的手譯員被指派到適當的場合,例如:不會電腦的手譯員被指派到專業的電腦課程上負責翻譯,就可能會遇到一些專有名詞不知該如何翻譯。


了解申請者的需求,可能會指定要求某些手譯員或不要指派某些手譯員前來翻譯,甚至進而了解申請者對手譯員不滿,而提出申訴的案件。


每個月固定召開手譯員會議,了解該月份申請案件的狀況,手譯員及申請者回覆的翻譯場合碰到的問題。


對於,申請案件是否符合所負責的業務範圍內,進行判斷,或責交承辦人員轉介其他相關團體。


了解申請案件數量增減狀況,甚至設計相關宣導活動,以確保手譯服務資源都已為聾人知道且會申請使用。


確保手譯員的手語程度,甚至安排手譯員的再教育或進修課程。


對補助單位及申請補助單位,進行定期或不定的口頭或書面報告。


有必要時,可評估是否修改現行申請及派遣規定,說明修改原因並爭取主管機關的同意。


 


如果由一位沒有什麼翻譯經驗,無法判斷該手譯員的手口語能力,本身手語很好的聾人來擔任手譯督導的話,可能他要做的功課,就要比一般手譯員去擔任督導還要多很多。


 


那麼,如果是讓手語很好的聾人來擔任手譯組的組長呢?這就要看是什麼團體,什麼活動,什麼性質的手譯組?


就以國際性聾人比賽的活動來說,手譯組,除了台灣手語以外,還要再加上國際手語的業務。


組長,要了解比賽的性質,和其他組的組長比較起來,他要比各組組長還要更了解其他組別的工作內容,這樣才能知道,有那些地方需要手譯員的支援。


當然,最基本的,組長要能了解所有組員各自的手語程度和手口譯的能力到什麼程度。


其中,加強手譯員對比賽專業的了解是必要的,比賽前能對相關比賽項目的專有名詞進行手語教學或研討。


在比賽場地,要了解每個比賽的特性,比賽的聾選手位置、觀眾席、電視牆、成績張貼處、當場比賽選手識別證辨識入口區等等各個據點,目標方位、手譯員位置、需要安排的人數、主要駐守組別的工作人員位置。


原則上,手譯員是不負責解釋說明,是要由該據點駐守的主要工作人員或裁判來負責主導,手譯員協助溝通。


 


其實,說了半天,重點根本不在於這個督導或組長是聾人還是聽人,重點是,他有沒有辦法處理好這些事,有沒有善用資源去加強自己可能會疏忽的部份。


所以,領導專業不難,只看你要下多少工夫而已。


 


PS:以上提到有關領導專業的部份,都只就負責業務內容說明,還不包括一個人的領導特質和個人風格、人際關係哦!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niehbaby/article?mid=342&prev=353&next=340&l=f&fid=2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莉娜手語工作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