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認定有差異

作者: 【記者簡麗春/基隆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1年10月6日 上午12:58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於一○一年七月十一日全面實施,新制與舊制對「身心障礙」認定稍有不同,為了幫助身心障礙者及家屬,了解新制精神與內容,市政府將於十、十一月份舉辦六場說明會,基隆市一○○年度「愛。攜手。服務,ICF新制知多少?」分區巡迴宣導說明會,歡迎有需要者報名參加。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問世後,今後,身心障礙證明申請,將依醫事、社工等人員,籌組專業團隊完成鑑定報告,和需求評估結果後核發;新制不再以疾病及損傷部位界定障礙類別,而是針對每一位需要被服務者的失能狀況與需求,提供適切的福利與服務。


幫助全市身心障礙朋友及其家屬了解新制精神和內容,定府訂於十│十一月間,辦理「一○○年度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分區巡迴宣導說明會」活動,活動地點在各行政區,活動場次及時間如下:第一場(安樂區)十月十四日,安樂區公所二樓禮堂;第二場(仁愛區)十月二十一日,仁愛區公所三樓禮堂;第三場(信義區)十月二十八日,仁義里里民活動中心;第四場(中山區)十一月四日,中山區公所五樓禮堂。第五場(中正區)十一月十一日,中正區公所七樓禮堂;第六場(暖暖區)十一月十八日,暖暖區公所五樓禮堂;第七場(七堵區)十一月二十五日永平里里民活動中心。


市府說,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可以到市府社會處網站(http://www.klcg.gov.tw/social/)下載,或到各區公所索取;即日起受理報名,報名專線:(○二)二四二一-四一四一,(○二)二四二七-五八一四社會處長青身障福利科,歡迎市民踴躍報名參加,以暸解自身或家屬的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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