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


 


導盲犬的權利已獲普遍認同,但聽障人士依靠的導聽犬,卻被餐廳歧視不准陪主人入內。一名靠導聽犬外出的弱聽男子不滿愛犬被歧視,擬向安省人權審裁處提出正式投訴,為其他同樣需要輔助犬協助、經常面對類似待遇的人士發聲。



要求將狗綁在門外



奧克維爾市(Oakville)居民斯塔爾麥高維治(Peter Stelmacovich),偕兩名友人和他的導聽犬Flora,上周四欲在位於多倫多市中心皇后街西的Spring Rolls用膳。餐廳店東巴爾(Rupinder Bahl),要求三位攜有犬隻的客人到二樓或門外就坐,或把Flora綁在門外。
雖然斯塔爾麥高維治曾出示照片證件,證明Flora是導聽犬,又講述《安省人權法》(Ontario Human Rights Code)賦予他們有權帶同導聽犬進入餐廳,惟仍無法說服店東改變初衷。餐廳東主巴爾接受訪問時,表示當日因前排的餐桌已有人入座或留座,才會要求三人到樓上。被問到知不知道根據《安省人權法》,他不可以拒絕向投訴人提供適當服務時,他則說因為投訴人有朋友幫忙,根本毋須導聽犬幫助入內。他又斬釘截鐵地表示當時並非拒絕提供適當服務。
斯塔爾麥高維治稱,他這不是單一事件,粗略估計每六間就有兩至三間拒絕。他擬向安省人權審裁處(Ontario Human Rights Tribunal)投訴,希望能喚起大眾關注這個問題。



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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