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2 19:2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陳姓貨車司機網交聽障女,相約性交易時偷拍對方裸照,聽障女不願再和陳男發生關係,陳男卻涉嫌以公布裸照,逼姦得逞,被害人提告沒入裸照,高雄地院今依加重強制性交、恐嚇罪,共判陳男8年5月徒刑,偷拍裸照妨害秘密罪部分,也遭判刑3個月,但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 陳姓貨車司機網交聽障女,相約性交易時偷拍對方裸照逼姦,布裸照,被依加重強制性交、恐嚇罪,共判陳男8年5月徒刑,偷拍裸照妨害秘密罪部分,也遭判刑3個月,但可易科罰金9萬元。(示意圖)

    陳姓貨車司機網交聽障女,相約性交易時偷拍對方裸照逼姦,布裸照,被依加重強制性交、恐嚇罪,共判陳男8年5月徒刑,偷拍裸照妨害秘密罪部分,也遭判刑3個月,但可易科罰金9萬元。(示意圖)

判決書指出,被告陳男於2016年間,經由網路通訊軟體認識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的被害人,她雙耳聽障,同意被告到摩鐵性交易,陳男趁機用手機偷拍下被害人裸臀照,隔年,聽障女不願再有性交易,被告傳送偷拍的不雅照給她,威逼繼續與他發生性關係得逞,但陳男仍未刪照,不斷要求發生關係,被害人痛不欲生,決定報警處理。

被告傳LINE「傳給妳朋友」、「妳最好相信我有照片」、「妳敢刪除我賴,我就傳給妳朋友」、「我選一張妳沒穿衣服的傳出去好了」、「先傳給X同學好了、妳同事阿」,還稱偷拍的裸照全存在雲端。

被告陳男否認以裸照逼姦聽障女,合議庭勘驗兩人LINE對話,被害人曾LINE「前天做愛一次,就刪除了」、「這次約最後一次全部拿給妳自己刪除可以嗎?」等語,依加重強制性交、恐嚇及妨害秘密判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莉娜手語工作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