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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4  來源:東方今報















新華網河南頻道5月24日訊  東方今報報道:  “東方今報記者嗎?我們這兒有個特別惡劣的事兒,你們一定要過來幫幫他們的忙!”打電話的是商丘市柘城縣讀者小麗。她說,有個叫小偉(化名)的孩子,今年13歲,在該縣遠襄鎮大張旗小學讀六年級。5月13日下午上課時間,小偉和幾個同學因去廁所被校長張新亮發現,先被打了一巴掌,左腰部又被打了一拳,後經法醫鑒定,有4根肋骨骨折。

    該小學校長張新亮稱,他當時只是輕輕打了學生兩下,沒想到會導致孩子骨折了,“完全是操縱不當”。

    報料 聾人校長校內暴打小學生

    昨日上午,柘城縣人民醫院外二科病房北側司法鑒定所旁一病房內,13歲的小偉躺在床上輸液,腰間纏著厚厚的腹帶。

    據小偉回憶,5月13日下午3時,上課期間他和同班的幾個同學,偷偷跑去廁所解手,回來的路上被校長張新亮碰見,張新亮懷疑小偉和幾個同學將學校廁所的一堵墻推倒了,于是就質問怎麼回事,後來,同班同學走了,小偉被留了下來。

    張新亮先是動手打了他一巴掌,又向他左腰部打了一拳,當時,小偉捂著肚子就跑了。跑了七八米,小偉感到呼吸困難,就躺在了地上。張校長見狀,又朝他屁股上踹了兩腳。看小偉還不起來,就拉著他的一只胳膊把他拖到了校長辦公室。

    教師 無法理解學校校長是聾人

    “應該給上面領導說說,一個聾人當校長合適嗎?是不是誤人子弟?”報料的小麗認為,上級主管部門應該好好查查這個學校有問題沒。“我對他拍桌子,他都聽不見。”在大張旗小學門口,一名女子說。旁邊的一名老人則笑了起來。這名自稱叫張建平的老人說,大張旗小學建校時,他就在這裏教書,所以他對學校的情況比較了解。

    至于聾人張新亮當校長,張建平也不理解。“如果是你的孩子,你會放心交給一個有這樣校長的學校嗎?”張建平認為,聾人當校長肯定對業務管理造成不便,不利于孩子的成長。因為這樣的擔心,學生家長也不止一次向上反映過。幾年前,還有很多家長“搗到上面,他當不成校長了”,前兩年才恢復了職務。

    警方 被打學生已構成輕傷 盡量協調解決

    對于張新亮打傷小偉一事,柘城縣公安局遠襄派出所所長張國亮稱自己知情。張國亮介紹說,此事是在5月20日報的案,第二天,法醫鑒定結果就出來了,由于小偉4根肋骨被打斷,被鑒定為輕傷。

    由于大張旗小學安裝的有監控,派出所也調取了當時的錄像,錄像上顯示,張新亮的確打了這個學生,另外,派出所民警在給小偉做筆錄時,也能夠證實張新亮打了這個學生。

    當問及對于此事派出所會如何處理時,張國亮所長稱,由于張新亮校長和小偉是一個村的,所以盡量讓家長和學校通過調解解決此事,如果調解不成,再採取其他措施。

    縣教育局 盡快調查回復

    下午5時,在柘城縣教育局成職教股辦公室,白建軍股長向東方今報記者介紹,大張旗小學2002年通過審批成為私立學校,辦學人的確是張新亮。對于張新亮打學生一事,白建軍稱,他是今年4月份才來這個部門工作的,對以前的事不了解。

    白建軍介紹,按照規定,辦學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于張新亮聽力有障礙的情況,一般是不會通過審批的。也許在2002年教育局審批這所學校時,張新亮還沒有聽力障礙。

    當東方今報記者質疑每年的年審,辦學人是如何通過審批的。白建軍解釋,年審多數是對辦學條件、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審查,有可能是張新亮投資辦理了這所小學,但聘請了其他人當校長;也可能是因為當時投資時,張新亮簽訂的有什麼合同,所以才會年年通過了審批。

    不過最終,白建軍稱,他們還得了解此事,並很快會給記者一個答復。

    ■ 對話

    打傷孩子 是操縱不當

    昨日下午6時30分,大張旗小學校長張新亮接受東方今報記者採訪時,由于聽力限制,雙方只能通過紙和筆進行“交談”。

    記者:你打小偉時的具體情況是怎麼回事?

    張新亮:13日下午3時許,發現有幾個學生去廁所了,把廁所的一堵墻推倒了,我就輕輕在小偉臉上打了一下,小偉就跟我還,然後我就輕輕打了一下他的腰部,誰知道就骨折了,可能大人的手重。

    記者:你認為打孩子的行為對嗎?

    張新亮:這次完全是操縱不當,過失問題導致的,教育學生方法沒有把握好。

    記者:你認為您的病情適合當校長嗎?

    張新亮:不適合這個崗位,但我對事業執著,我的學校每次在鎮統考時都是第一第二,有一個團結向上的教師隊伍。

    記者:您的聽力有障礙,作為一個私立學校的校長,怎麼能通過每年教育係統的年審的?

    張新亮:年審看的是成績,是學校硬件設施,年審也沒有把聽力障礙作為一項來評估。我雖然是校長,我有個健全的學校組織,學校組織有副校長、文化教研組長。

    記者:學校如何變為私立學校的?

    張新亮:大張旗小學是1999年我花費了15萬元買的,當時這所學校是公立學校,因為學校建造時就欠了好多錢,學校無力償還,于是,我就將學校買了下來。然後我逐級上報,有關部門批準了此事。

    記者:如果小偉的家長不同意調解,你有沒有想過自己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張新亮:我和小偉的家長是叔侄關係,對我在教育過程中的過失導致的(問題),家長很理解。今天下午,小偉已經出院了,而小偉的家長也沒有提出任何要求。



 








(作者:記者 李瑋 責任編輯:王曉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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