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曾獲聽奧金牌的郭嘉秘,因車禍受傷兩年無法比賽。
本報資料照/徐兆玄攝影


在台北聽障奧運中奪下越野金牌的女選手郭嘉秘,兩年前騎機車發生車禍,導致右肩和左膝的韌帶斷裂,她提告求償六百六十八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肇事林姓男子賠償郭五十六萬多元。

前年台北聽障奧運會,郭嘉秘參加籃球、鐵餅、定向越野三個項目,最後在定向越野中奪下金牌,成為當時賽場上的風雲人物。不過,聽奧賽事結束不久,她就發生車禍。

前年十一月晚上七點多,郭嘉秘騎重型機車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上,左前方的林姓騎士突然向右切換車道,郭嘉秘煞車不及,與林擦撞,郭人車倒地, 右肩肌腱破裂,運動員最重要的左膝蓋前十字韌帶也斷裂。

郭嘉秘因為這場車禍造成嚴重傷害,無法參加後來的比賽,她提告要求林姓騎士賠償她包含醫藥費、修車費用、精神慰撫金,及她因受傷兩年無法參加比賽損失的獎金四百廿萬元,總共求償六百六十八萬多元。

郭嘉秘認為,她是全國身障參賽選手,每次參加都保持第一名,本來去年全國身障運動會可以取得鉛球、鐵餅、鏈球等三項連霸第一,因為這場車禍,無法獲得連霸獎金一百廿萬多元、及二年比賽至少可獲得的獎金一百五十萬元等。

法院判決,林姓男子應賠償郭嘉秘醫藥費、修車費及精神慰撫金共五十六萬多元;至於郭嘉秘預期的比賽獎金部分,法院認為,運動賽事有高度不確定性,牽涉到體能、年齡等諸多因素,不能因為她先前奪牌,就認定以後也能奪牌,這部分全都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2011/05/24 聯合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莉娜手語工作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