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汽機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截止日到四月底,根據財政部最新函釋,包含重型機車,身心障礙人士依法都可免徵使用牌照稅。
  現行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有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人士,本人名下的車輛可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人以一輛為限;若身心障礙人士沒有駕駛執照無法駕駛,同一戶籍內的親屬車輛可一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每戶也以一輛為限。

  依財政部今年最新函釋,重型機車現在也可申請專供身心障礙人士使用免徵使用牌照稅。

  符合免稅條件的車主,應儘速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以維自身權益;免徵使用牌照稅採申請制,隨到隨辦,只要檢附證件符合規定,自申請日起就免徵使用牌照稅,若當年度已完納全額稅款,也可申請退還溢繳的使用牌照稅。而且車輛牌照稅一經核定免稅,如原申請核准免稅條件不變,可持續免稅,不必每年按期申請。

  申請檢附證明文件分為三種類,如身心障礙人士有駕駛執照且為車主,需提示身心障礙手冊正本、駕駛執照正本、行車執照正本及印章;如身心障礙人士無駕駛執照且為車主,需提示身心障礙手冊正本、行車執照正本、戶口名簿正本、身心障礙人士印章及使用人駕駛執照正本及印章,但使用人限與身心障礙人士同一鄉鎮市親屬,並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人士無駕駛執照,車主為同一地址親屬,需提示身心障礙手冊正本、行車執照正本、戶口名簿正本及身心障礙人士與車主二人印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莉娜手語工作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