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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萬象─ 日期:2007年11月13日
網路援交緩起訴 罰寫佛經





 記者孫若瑄/南市報導
 面對利用電腦網路刊登援交訊息的「買春族」、「賣身族」,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張婉寧有妙招,十二日裁定四名年輕被告緩起訴一年,但黃郁淵、黃佳美均應抄寫般若密心經一百次,陳彥劭、曾聖育各應寫一百字的悔過書及在五十網站張貼一份警示語。
 被告黃郁淵(廿九歲,住南縣,瘖啞)於八月卅日晚間十時許,在住處利UT網際空間的「南部人聊天室」,刊登「有援找我」;黃佳美(女,十九歲,住南縣)於九月廿一日上午十一時許,以「佳佳,女」為名,利用住處電腦在「080南部人聊天室」刊登我想被包養長期,並強調她目前是上班族,十九歲,但長相比較成熟,身高一六九公分,體五十八公斤,胸圍卅六C,包養至少以半年計算,希望能訂契約,以台南為主,並留有連絡網址。
 陳彥劭(廿四歲,住南縣)於七月廿二日凌晨三時許,在「西施天堂論壇」網站的留千 板上,刊登「台南那裡找小姐阿」,留有其連絡網址;曾聖育(廿三歲,住南縣)於九月五日晚間九時許,在UT網際空間的「南部人聊天室」聊天一房留言板,刊登「台南缺錢男只好賣身」,案由警方上網查獲送辦。
 檢察官因他們均無前科,且表示悔悟,因此依各人情況給予自新機會,陳彥劭、曾聖育應在五十個網站張貼的警語是:「刊登性交易的訊息會觸犯刑事法律,是違法的」,並應將上述資料列印交給報行科檢察官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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