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更新日期:2011/06/30 15:17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基隆市30日電)呂姓男子今年2月間到平溪區吊橋上放鞭炮,當時遊客眾多,其中1發炮竹在王姓女遊客右耳處爆炸,導致其右耳突發性聽障,基隆檢方今天依過失傷害罪將男子起訴。



起訴書指出,事發當時為一年一度的平溪天燈節,遊客眾多,由於當時風大,吊橋又重心不穩,呂姓男子在橋上放沖天炮,本應注意安全。



起訴書說,當時王姓女子和友人在橋上拍照,結果1發炮竹竄射到王女右耳處爆炸,王女無從閃避,導致其右耳突發性聽障。



新北市瑞芳警方調查,王女住院治療4天,都由肇事的呂姓男子支付醫療費用,醫生判定王女的右耳因鞭炮爆炸導致右側淋巴廔管突發性聽障,王女想進一步用高壓氧治療,向呂男要求醫療賠償及精神賠償。



但呂男認為,賠償應有公正第3人在場協調,因此沒有答應王女賠償要求,之後就沒和王女聯絡。索賠無門的王女,3月底向警方控訴呂男過失致重傷害罪。



基隆檢方認為,王女傷後接受聽力檢查,未達重傷害程度,依過失傷害罪將呂男起訴,依刑法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0元以下罰金。10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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