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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jsen.com 2010-09-29 10:34石言來源:炎黃縱橫

杯具右經訪問
 

 

一般人都認為,“成名的聾人中繪畫人才多”,但曾任全國殘聯副主席、全國聾協主席、福建省聾協主席,原福建日報編輯的丁佑同志,擅長的卻是寫作和報紙編輯、校對工作。

他下定“從文”的決心,是在1951年讀高中時。那年,學校大力宣傳抗美援朝,他想拿起筆來寫些東西,為抗美援朝儘自己綿薄之力。那時,社會上鄙視聾人現像還相當普遍,總認為聾人聽不見,這也不能干那也不能幹。但他認為,要改變社會上對聾人的偏見,一定要找一件一般人認為聾人幹不來的事(比如記者、作家等職業)來幹,用實際行動改變社會上的偏見。下定決心之後,他在學校、在單位,有空餘時間就努力寫作、練筆;寫通訊報導,寫詩,寫小說,寫散文,各種形式都試過。但寫了幾篇短篇小說後,他就感到難以寫下去,主要原因是自己生活圈子太狹了,接觸的人太少。而且由於聽不見,很難體會到每個人的不同個性。做詩麼,他認為缺乏詩人氣質,也寫不好。

那段期間,他不斷摸索,稿子寫了一篇又一篇,退稿也是一篇又一篇,很快積滿一抽屜,不久又是一抽屜。別人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沒信心,氣餒,他卻執著地寫下去。他說“我寫作不是為我個人出名圖利,而是為了用自己的實踐,打破社會上的偏見。我沒有理由低頭!”

直到1957年,他第一篇影評《評電影<拜月亭>》在報上發表,他才確定了自己發展方向,應該是散文,雜文,影劇、書籍評論。幾十年來,他朝這方面努力,已寫了幾百篇散文、評論,有二篇影評得過電影“茉莉花獎”,有二篇散文得過“榕城新姿”獎。

總結自己進步經歷,丁佑認為,這裡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努力因素。他出身知識分子家庭,父親是律師,留學日本早稻田大學,學法律的,曾擔任省法政學校教師。父親重視知識,曾在家中石樑上刻一行字“父子兄弟伯叔侄學士”(學士指大學畢業生),說明家中對知識的重視。他們也不歧視殘疾人,他在九歲致聾前就得到很好的教育,就學於格致、英華教會小學;致聾治療一年後,家中並未因他完全喪失聽力就讓他輟學,而是一直讓他讀到初中畢業,解放後他又學完了高中課程,取得畢業證書,這些都打下了他向文學發展的基礎;加上他從小愛看書,小時《小朋友》、《兒童世界》不離手,大一點後就硬啃《西遊記》、《水滸傳》等(那時他才十三歲)。看了許多書,打下了豐厚的文學功底,這些都對他參加工作後,不論從事工作還是寫作有極大幫助。而且解放初期社會風氣好,許多友人都十分關心、幫助他,他所在的單位又是個組織紀律很嚴、風氣很好的單位,使他在單位內得到磨煉,一步步成長。

丁佑夫婦二〇〇九年參觀殘奧會,在“鳥巢”前合影

 

“不過,客觀條件好只是給你一個更好環境,主要還靠自己努力。”他說,其實他從事寫作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寫作水平低,稿子不斷被退回不說,由於那個時代極“左”的思想,他的志向不被認可,反而認為是個人名利思想,多次受到批判。他有時感到十分委屈:“為什麼別人星期日看電影、逛馬路沒人講什麼,我積極寫作反而是錯誤的?”但很快就否定了退縮的思想,在重重困難下,他一直堅持閱讀、寫作。

正因為業餘有了大量積累,他在1980年調動工作時,一下子就擔任正式編輯,而且挑上重擔。

回顧這段經歷,他說失敗、挫折最能鍛煉人。他常想到冰心老人一句話(大意):“一朵花盛開時,人們只看到它的美麗,卻沒有看到這背後無數的血淚、挫折。”“艱難困苦,玉汝於成”,正是如此。

正因為他不懈的努力,幾十年時間在校對、編輯崗位上積極努力,為黨、為人民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丁佑除了愛寫、愛讀外(他房內的書堆積如山,寄放在女兒家中的還有幾千本),興趣還十分廣泛,喜歡攝影,喜歡書法,喜歡集郵。他曾獲得幾次“榕城之春”攝影獎,一些作品曾在《福建畫報》發表;他至今已八十高齡,仍然經常肩掛相機到處取景​​、拍照。書法也多次參加老年書畫展出。

為聾人利益鼓與呼

丁佑在2003年第四屆全國殘疾人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殘聯副主席、全國聾協主席;2009年換屆時,因年事已高,退居二線,現在的社會工作是中聾協、省聾協的名譽主席。他說,如果從1960年初任福州市盲聾協委員算起,已乾了50年;即使從文革後恢復盲聾協活動算起,也乾了30年了。

 

 

丁佑夫婦和女兒、女婿、外孫女在永安桃源洞

 

聾協工作實際是一種橋樑工作,也就是把黨的方針政策向聾人傳達、貫徹,把聾人的要求向上級反映,爭取解決。這個工作很瑣碎,但很重要。他說,一些地方所以會產生聾人犯罪團伙,就是因為沒有聾協引導聾人。“聾人由於聽不見講不出,和健全人無法溝通,所以聾人就喜歡找聾人交流。如果能加以引導、組織、教育,他們就能走上正道。如果一個地方沒有聾協組織或雖有而形同虛設,那些地方聾人就非常容易被聾人或健全人中的流氓頭子利用,破壞社會安定。”在福建,聾人工作搞得最好的廈門、福州,聾人犯罪很少,就是因為當地聾人在廈門市、福州市聾協領導下,積極參加各種有益活動,如​​聾協用手語向他們傳達黨的十七大精神,傳達“八榮八恥”等;組織他們在助殘日上街為群眾修傘、理髮、修電器;組織他們節日到林則徐祠堂、馬尾船政館、泉州海交館等地參觀學習。這些活動使聾人感到十分親切,自然會團結在聾協周圍。

本省廈門聾協在1997年得到“全國殘疾人之家”稱號,福州聾協也在2005年獲得這一稱號;而省聾協則在2009年被省殘聯評為本系統先進單位。這些榮譽,說明這些聾協班子這幾年來做了不少聾人工作。

做聾人工作不像一般人想像的那麼容易。聾人大多數文化程度不高,和他們溝通只有手語。所以一個優秀的聾人頭頭,一方面要有一顆全心全意為聾人奉獻的心(因這工作完全是義務性質的,沒有任何報酬),一方面又要手語好,而且要平易近人,把自己當成聾人中普通一員,和廣大聾人群眾打成一片。而且本身品質又要好,才能得到廣大聾人的擁護,在聾人中樹立威信。他不能拉幫結派,不然就會疏遠其他聾人。

在聾協工作期間,他還通過各種機會在各種場合為聾人呼籲。過去報上常登聾人扒竊團伙的報導,對此他非常反感。他說:“沒錯,這都是事實。但是這些團伙在廣大聾人中是少數之又少數,壞頭頭更是極個別的人。可是報上一報導,就會使社會上健全人對聾人更加誤解,以為聾人都是扒竊分子,這會增加社會上對聾人的誤解和歧視。”所以他在出席全國殘代會時多次建議,由中殘聯、中宣部發文給各地,提醒媒體不要搞這些獵奇性的報導。他的呼籲有了效果,2007年5月,公安部、中殘聯等在京召開“維護聾啞青少年權益座談會”,指出一些地方聾啞青少年違法犯罪,“相當一部分是被不法分子拐騙、拐賣,並被教唆乃至強迫進行的。”從此之後,報刊上就很少報導聾人犯罪團伙和聾人扒竊案件了。此外,聾人因文化低、沒技術而求職難,他也多次呼籲為聾人建立學習班,讓聾人掌握一技之長。在他推動下,已有20多位文化較高的聾人參加了省殘疾人就業中心舉辦的兩期電腦培訓班,初步掌握了電腦操作技術。

2009年中殘聯召開了五屆殘代會後,他除了積極協助新的省聾協主席抓好聾人工作外,主要力量放在出好《海峽聾聲》聾人小報上,還協助省肢協編輯出版《同人》刊物。

《海峽聾聲》創刊於2005年4月,雙月出一期,到現在已出了27期。這是全國唯一堅持了5年從未間斷,內容豐富多彩的彩印聾人小報。從創刊起,它就一直努力把黨和政府對殘疾人的關懷及時向廣大聾人傳達。如胡錦濤總書記在2005年12月“國際殘疾人日”時,強調全社會要努力形成尊重殘疾人的良好風尚;溫家寶總理2009年7月在太原視察富士康工業園模具車間時,用手語和車間聾人女工交流;鄧樸方2008年1月在中殘主席團六次會議上說,​​殘聯是改革開放的產物等。還及時報導中殘聯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導福建聾人熱情捐助汶川災區,廈門聾人座談熱烈擁護“反分裂國家法”等。由於極受歡迎,每期印500份還供不應求。

《海峽聾聲》另一個特點是每期的評論都針對社會上、聾人中的問題加以分析、批評或引導。這些評論,大部分是丁佑執筆的。如2006年7月一版的《“權大於法”的極好例子》,嚴厲批評了杭州市公交公司不執行《殘疾人保障法》,拒絕讓盲人童豐免費乘車的事例(注:《保障法》明確規定凡盲人都可免費乘坐公交汽車);殘奧會結束後,發表了《殘奧閉幕之後的反思》,指出不能光看我國拿到金牌第一,而要看到我國殘疾人工作還很艱鉅,提高殘疾人社會地位的任務還任重道遠;而每期在《潛龍齋札記》專欄中,則針對聾人工作、聾人思想中的問題,進行分析、批評,比如提醒聾人不要盲目期望中大獎而大買彩票,不要輕信什麼“治聾仙方”等,都有極強的針對性。

《海峽聾聲》這份小報還十分注意報導台灣聾人情況,受到閩台聾人的熱烈歡迎。丁佑認為,聾協任期有限,但為聾人服務時間則無限。他說,不論今後還乾不干聾協工作,都會一如既往盡全力為聾人服務。

 

幸福的家庭

丁佑的夫人不但也是聾人,而且沒什麼文化。開頭有人十分驚訝,覺得太不“般配”了,但他卻認為他與夫人過得十分幸福。

他剛參加工作時才21歲,也曾把目標放在找個健全姑娘上,但談了四五個都不成功。這一拖到了27歲,成了“大齡青年”,母親急得不得了,他才轉而找聾人姑娘,但談了五六個也一樣沒有成功。

為什麼會沒成功?他的解釋使我非常意外,“她們認為我沒文化!”我吃驚不小:“她們文化多高?”“都是小學以下,有的還是文盲半文盲。”“文盲半文盲的聾姑娘,怎麼還說你這個有高中水平的聾人沒文化?”他回答很乾脆:“因為我不懂手語!”

經他解釋我才知道,那些聾女本身文化水平太低了,根本不知道一個有高中水平聾男與有小學水平聾男有什麼分別,因為寫出來的字她們都不懂。她們看聾男有沒文化的一個標準,很重要的就是看他手語打得是不是順溜熟練。如果是,就認為他文化高。而這,對丁佑而言又是個“盲區”。他九歲聾了後,從學校到單位都在健全人圈子中生活,根本不會打手語。這在聾女看來,自然太沒“文化”了。加上他那時已28歲,而聾女大多20歲就結婚,未婚的十七八歲聾女嫌他年紀太大,也是一個障礙。

聽到這我忍不住問:“文盲半文盲聾女不知道你水平高也罷了,為什麼你不找高文化的女聾人?”他說:“聾人中文化高的極少,有初中水平聾男已很少見,初中水平以上聾女更少了,那時我知道的就只有兩三個。而且聾女文化一高,眼光也高了,不屑於找聾男,要找健全丈夫。 ”

就這樣“健不成,聾也不成”的結果,他很快到了32歲。這時,正好讓他遇上了現在的夫人——她姓陳。他們相識有些偶然,是在一次民政成果展覽會上相識的,她已28歲了,也未婚,因為她是孤兒,養在嬰幼院裡,很少與外人接觸,所以也拖成“大齡姑娘”。他感到年齡很適合,又了解她人品很好,人很勤勉,覺得很理想,就請市民政局友人、市聾廠友人介紹,由她母親、妹妹找她所在單位領導及那姑娘的養母(姓羅)談了幾次,雙方都同意,事情就這麼定下了,兩人於1963年結婚。

 

他告訴我,結婚前,她單位領導一位姓時的女同志找他說:“陳沒有文化,是半文盲;你文化高,能接受她嗎?”他想了一下,說:“我以一個共青團員(那時他還不是共產黨員)的名義保證,我不點頭則已,一點頭會對她負責到底!”這個誓言,40年來他做到了。他對妻子始終忠心耿耿,一直十分尊重,絕對沒有因她沒文化對她有任何歧視。他說:“我是乾部,她是工人;我是黨員,她是群眾;我有文化,她文化低。我不讓她誰讓她?”而她也真是一個好妻子,文革期間,丁佑被關進學習班,她單位一些聾女勸她與丁“劃清界線”,提出離婚,她卻不相信丈夫有什麼問題,一直艱難地支撐著家庭,而且能探望時都去探望。正因為此,他對她充滿感激之情:“文革中,我和妹妹都進了學習班,家中只有她和母親及5歲兒子,母親常常急得六神無主,直哭,全靠她一個人苦苦支撐這個家。沒有她,這家早垮了。”

 

也正因如此,當以後他平反並擔任中聾協副主席、主席,經常到外地開會後,外地一些“慧眼識珠”的高文化聾女一再向他表示愛意,他卻一一婉拒了。他說:“他們論美貌、論年齡、論文化,都沒得說的,比我夫人高多了。但是我夫人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支持了我,我要是這邊點了頭,那回去就得把她'踹'了,這種事我幹不來。”

 

他們結婚40年來一直相處很好,從沒吵過架紅過臉。他認為,所謂“般配”,不一定都是要雙方水平一樣高,興趣相同等等。“我與她是互補的,她沒文化,處處要我幫助;而我一心撲在工作上,沒有時間管家務,一切家務都交她了。我的成就,有一半要歸功於她。所謂'軍功章有你的一半'就是。”

 

所以,他們一家多次被街道、單位評為“五好家庭”。現在他們已有一子一女,都已成家,並且有了第三代了,一家都過得十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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