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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4-28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於敢勇、陳正新
高要法院審理被告人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一案
本報肇慶訊(記者於敢勇、陳正新通訊員任建新、鄧艷娟)近日,高要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該院首宗聾啞被告人董某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一案,法院免費為其指定了辯護律師和專門聘請的手語翻譯人員,依法確保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保證了庭審的順利開展。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董某於去年6月某日凌晨帶備手電筒、白色固體物質到高要市白諸鎮某村委會某村儲水池處,搬開儲水池頂部的水塔蓋,將攜帶的白色固體物質投進水塔內。案發後,幸村民及早發現水池的異常情況而沒造成嚴重的危害後果。
高要法院受理本案後,鑑於被告人董某的特殊情況,依法為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辯護人,又專門請來了特殊教育學校的手語教師在送達起訴書和開庭時為其提供手語翻譯。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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