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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一名十二歲男童去年慘遭友人凌虐,兩顆睪丸壞死無法生育,還須補充荷爾蒙到六十歲,醫師鑑定為重殘,但因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手冊沒有「睪丸壞死」選項無法發放,男童母親聲淚俱下說:「為何孩子的命會那麼苦!」 這名十二歲的男童去年七至八月間,遭鄰居黃姓兄弟以藥物迷昏後,再用橡皮筋綁住睪丸並性侵,導致兩顆睪丸嚴重壞死切除,從此喪失生殖能力。涉案黃姓兄弟被以重傷害、殺人未遂起訴,並強制接受精神治療。男童母親說:「苦日子現在才開始」,孩子被害陰影揮之不去。 男童母親說,兒子當時送寄養家庭,事情發生後在九月返家,對週遭環境感到恐懼,觸景傷情至今不敢單獨上廁所,整夜抱著她才睡得安穩,孩子常對她說:「媽媽,我怕被他們追殺」,時時擔心兇手會上門報復,她只好帶他搬到南部重新開始,目前沒有工作且挫折連連。 她說,孩子現在就像六歲小孩般好動、幼稚,但有時又有青春期的叛逆舉動,有時又畏縮怕再受到傷害,身心行為變化起伏很大,她的心情也跟著起伏難熬,「但我也只能裝笑臉,幫兒子重建心靈」。 受害母童復健之路難走,所幸醫生、社工、被害人保護協會輔導幫忙,讓男童家人感到溫暖,但現實制度面卻給了他們冷酷一擊;她說,台中榮總小兒外科醫生已鑑定孩子為重度殘障,她向院方申請重大傷病卡、身障手冊的診斷證明後,卻處處碰壁。 台中榮總小兒外科主治醫師周佳滿表示,男童睪丸壞死切除後,他有開診斷證明書,送給社工室協助家屬申請殘障證明,社工比對身心障礙法認定的障礙類別,沒有睪丸切除這項目,社會局無法核發男童殘障手冊。 雲林縣社會局官員說,目前法令愛莫能助,僅能派社工輔導、心理重建,或提供急難救助。切除睪丸不屬重大傷病卡項工,健保局也幫不上忙。 社工說,目前殘障的標準採「器官認定」,引發身障人士抗議,已研擬草案要提出修法,如果通過,男童睪丸被切除可歸納在「生殖系統」障礙類別,也許就能申請殘障手冊。 但男童母親聲淚俱下說,「天下父母都喜悅看著孩子成長,我卻憂心兒子懂事的那一天,我該怎麼辦?」她不願相信十二歲的兒子慘遭毒手,竟看不到任何傷病援助。 【2007/11/11 聯合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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